有毒家庭.下|“藤条炆猪肉”怎样影响孩子一生?
童年的阴雨,会淋湿人的一生。当家庭问题升级,父母的情绪压迫便极易化为对于子女的体罚甚至虐待,伤害将会贯穿整个生命周期。《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落地后,社会对于儿童的保护意识正在不断上升,但对于未达到法律规定程度的管教暴力或身体伤害,应该如何处置?体罚与虐待的界线是否足够清晰?现行政策与不断进步的社会意识之间,是否存在拉扯?《香港01》就此专访防止虐待儿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郑慧芬,剖析暴力管教的根源与后果,以及保护机制应该如何“往前走多步”。
“有毒家庭”系列深度报道之下
体罚与虐童之间存灰色地带
1月20日,《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正式实施。4月2日,立法会大会辩论由法律界议员陈晓峰提出的“全面检讨及完善保护儿童的相关法例”无约束力议员议案时,何君尧提出“体罚豁免论”,何敬康也指“藤条炆猪肉”未必涉及恶意或虐待。有关言论迅速引发社会热议,正正反映“体罚”与“虐待”之间仍然存在一个未被法律完全辨明的灰色地带。
郑慧芬本身也是儿童及青少年专科医生。根据她的观察,这种争论本身,源于社会对于儿童的保护意识正在不断上升。防止虐待儿童会于2024年发布的体罚儿童问卷调查显示,曾经对子女施用体罚的家长比例,由2019年的55.6%,下降至2024年的37.5%;2019年有半数儿童有被体罚的经验,2024年仅有约三成儿童被体罚过。童年时有体罚经验的家长在长大后亦曾对子女施行体罚的情况,则从2019年的65.4%,减少至2024年的48.6%。
郑慧芬认为,“体罚”与“身体虐待”存在分别。“两者往往有着动机和程度的区别,但体罚有可能会升级成身体虐待。”她解释,在动机层面,体罚旨在控制或改变儿童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家长的动机并非为了伤害孩子;在程度层面,体罚会造成暂时的疼痛或恐惧,而身体虐待会造成明确的伤痕、痛苦或器官损伤。两者的分野或许只在一念之间。
传统华人家庭相信“棒下出孝子”,但越来越多科学实证显示,体罚也未必是行之有效、不可替代的管教手段,而倘若家庭内部的暴力被视为理所当然,反倒可能加深“以暴制暴”的错误观念。《柳叶刀》(The Lancet)上一篇论文〈 体罚与儿童发展:前瞻性研究的叙述性回顾〉指出,尽管体罚能短暂控制孩子的行为,但毫无正面结果,甚至是“越打越差”,当孩子习惯了用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问题行为就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显着增加,体罚手段也会升级。即使父母本意并非伤害孩子,普通体罚也容易滑向身体虐待。
毒性压力将危及终生精神健康
“人的压力可以分为三级,包括正面压力、可承受压力及毒性压力。”郑慧芬指出,倘若体罚升级为身体虐待,就会成为童年逆境体验,包括虐待、疏忽、暴力、父母离婚等十种情况,形成孩子的“毒性压力”:“婴儿大脑体积在出生后的前三年内达到成人大脑体积约90%,所谓‘三岁定八十’。毒性压力会让孩子的压力水平和肾上腺素长期高企,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大脑‘黄金1,000天’发展关键期内的认知、学习及情绪调节功能。”
郑慧芬提醒:“暴力、虐待等童年逆境体验,将会影响孩子的全生命周期。”这类孩子在儿童期和青春期容易出现焦虑、社交障碍、学业失败等;而为应对情绪困扰,他们极易选择吸烟、酗酒、滥药等高危行为;即使成年之后,人际关系问题仍将持续,虐待行为也可能被“复制”到下一代。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在1995至1997年间开展的一项研究发现,一个人童年时累积的逆境体验数量越多,长大后患上如抑郁、焦虑、自杀倾向等情绪精神问题,如心脏病、癌症慢性疾病,甚至早逝的风险也会上升。
香港大学医学院在2022年发表的《香港电子医疗记录分析:童年虐待与精神障碍的关联》,曾在19年内追踪7,473名受虐儿童,发现曾遭受虐待的孩子,长大后罹患各类精神疾病的风险是普通儿童的4.12倍,品行障碍/对抗抗辩症风险暴增11.37倍,自杀或自残行为风险增加4.33倍。郑慧芬补充:“童年逆境体验与孩子日后出现身体和精神问题往往并非单一的因果关系,虐待行为往往与贫穷、婚姻关系不良,父母欠缺足够亲职能力、家庭缺乏支援系统及儿童的个别独特需要等多重环境与社会因素共同作用,推高健康风险。”
由体罚升级而成的虐待,往往是因为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矛盾被父母视为“不可调和”,而在个人力量和认知有限的情况下,就很容易铸成大错。因此,政府的政策,能否看见孩子和父母的需要,将会成为家庭问题甚或虐待问题可否妥善解决的关键。
根据2025年社会福利署资料,有409宗虐儿个案与“为人父母的亲职技巧不足”有关,占比最高;其余虐儿原因则是照顾者的情绪/心理问题,甚至有不良习惯,例如滥用药物。“如果孩子没有得到适切的照顾,便不能发展正常的社会情绪调节能力,那么婴孩就无法与照顾者建立‘安全的依附关系’,这可能导致孩子未来出现情绪和行为问题,从而加剧父母亲职的难度和压力。”郑慧芬指出,“有些家长会对孩子期待太高,当孩子的表现无法达到家长的期待,就会让家长觉得挫败,容易使管教变为情绪宣泄。”
“管教失控或虐待,绝非由单一因素造成。”郑慧芬说,残疾儿童因为“照顾难度较高”,所以最容易受虐待。在2025年,有543名受虐儿童为残疾或具备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而在与环境或社会状况有关的因素中,缺乏支援系统与经济困难/失业是排第一第二的原因,“有些照顾者在缺乏育儿指导等困境下独自承担照顾重任,亦缺乏良好经济支持的情况下,或一人照顾多名子女、承担多重角色,往往容易‘压力爆煲’。”
郑慧芬提出,香港保护儿童的完整框架应分三层。第一层聚焦于公众教育,倡导家长正面管教,摒弃体罚与各类虐待;第二层针对有危机的高危家庭进行预防性干预;第三层则是为已受严重伤害/有造成严重伤害的真实风险的儿童提供法律强制举报与持续跟进。
《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的落实是里程碑,但仍需要“再往前一步”。“根据我自身的体会,《条例》实施后,相关的25类专业人士确实对虐童现象更加警觉,早一点介入就少一分出事的可能。但应用有关条例时,小朋友往往已经受到了严重伤害。儿童保护不能采取‘出事才处理’的被动态度,应该以全生命周期的视角持续评估与照顾。”郑慧芬相信,若能将支援防线进一步前移,从孩子出生在高风险家庭起便持续跟进,为家庭提供及时的社会及亲职支援,同时引导家长在遇到困难时主动求助,将会尽可能减少悲剧发生。
“部分个案并未达到《条例》生效的门槛,但孩子仍旧有被伤害的风险,政府和有关团体需要探讨如何有效支援这些家庭,既能让家长接受,也能确保情况得到合适跟进。”郑慧芬认为,在法律强制介入的“严重伤害”及“有造成严重伤害的真实风险”与日常管教暴力、忽视之间,亟需加强儿童的保护支援措施和服务、编织一个稳固安全网络。
受虐儿童支援方面,郑慧芬建议推出结合医疗与心理治疗的整合性照护:“医疗体系需要推行创伤知情照护,避免让已经受创的儿童遭受第二次创伤。”以需要入院的受虐儿童为例,体系已建立社工与医生的直接沟通,简化入院流程,避免孩子在急诊室长时间等候,或向多个部门覆述痛苦的受虐经过,从而减少流程中的二次创伤。
目前,政府已经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前线机构如防止虐待儿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亦设有专门服务,能够直接与儿童对话并收集其意见。许多受虐儿童会误以为家庭变故或创伤是“自己的错”,专业人员需理解孩子的情绪,并以正向思维给予孩子希望。郑慧芬寄望各方共同努力,而非各自为政:“不能单靠某一方的力量。无论是学校、社工、医生还是社区,通过紧密的分工协作,才能够共同建立照顾儿童的正确态度和网络。”
防止虐待儿童会主张应该立法禁止体罚。根据防止虐待儿童会在2024年时的调查,同意立法禁止体罚的家长由2006年的49.7%升至2024年的72.9%,反映香港大众的护儿意识已出现转变——家庭内的管教暴力,不再被视为无可厚非的“家事”。尽管香港早在1990年代就已经禁止学校体罚,且在2000年禁止幼儿中心体罚,但家庭内部的体罚在法律上仍属灰色地带,给惩戒升级后的身体虐待行为造成了风险。香港早在1994年起适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多次审议香港报告时,均表示香港法律中容许父母以“合理惩戒”作为体罚辩护是违反公约,并多次促请香港立法全面禁止家庭体罚。
在国际上,立法禁止体罚不仅仅是西方专利,包括日本、韩国、泰国等亚洲国家在内的超过70个国家与地区已经立法规定父母、监护人或亲属在任何管教情况下均不得动手。作为与香港类似的普通法地区,苏格兰及威尔斯已分别于2020年及2022年通过了新法例,全面废除“合理惩戒”的辩护权。随着社会护儿意识的不断上升,香港亟需透过法律手段为儿童权益划出更清晰的法治保障。这不仅能撕掉体罚作为“家事”的外衣,更能与《条例》共同发挥作用,在严重虐儿发生之前,识别并拯救那些可能发生悲剧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