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顶大妈摘走野生植物:女生制止遭反驳“冇问题” 法例这样列明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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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擅自采摘野生植物属违法行为!有港女生于网上发文公审3名大妈,事缘她日前于山顶卢吉道散步,目击3名大妈攀爬栏杆采摘山边野生植物,她当场出声制止,大妈却用略带乡音的广东话回应反驳“冇问题”,女生只好拍下照片及影片公审。
有港女生于网上发文公审3名大妈,她日前于山顶卢吉道散步,目击3名大妈攀爬栏杆采摘山边野生植物。(Threads@luciana.lyt)
该女生于Threads发文表示,她日前于山顶卢吉道散步,见到有3名大妈在“上山下乡”,攀爬栏杆采摘山边植物,“包到一札札应该拎去牟利”,批评“原来佢哋连香港大自然已经枯萎的生物都不能放过”。
山顶大妈攀栏杆摘植物 女生制止遭反呛
有网民留言问“点解无人干涉嘅?”,女生回复“我都想知,当面遏止佢哋之后仲反驳话自己‘矛瘟涕(冇问题)’”,又指出“其他人都当睇唔到直行直过,真系睇唔过眼”。女生于拍摄影片期间亦有说,“你呢话佢呢,佢闹返你转头”。
有网民猜测大妈们是否在采摘野生灵芝,她日前去山顶行山时见到,“一星期后再去睇已经消失左,𠮶度都有个牌写住叫啲人唔好摘野生植物”。(Threads@crazycatslave)
网民:要加强巡逻和政府宣传
有网民猜测大妈们是否在采摘野生灵芝,她日前去山顶行山时见到,“一星期后再去睇已经消失左,𠮶度都有个牌写住叫啲人唔好摘野生植物”。有网民则猜测,“呢个系山姜属植物吧,我谂佢哋当系草药嘅一种所以采撷,利申从事植物工作”。
有网民表示,“各区都见过,香港啲阿婆都成日摘依啲街边植物”、“挖掘泥土用胶袋装走我都见过”、“当咗自己上山采药,奇葩!之前见菇就摘返去食,结果中毒”、“呢啲植物又喷蚊(被喷洒灭蚊剂)又放老鼠药”、“喺佢面前报警佢就惊㗎喇”、“要教育大妈,唯有加强巡逻和政府宣传!”。
有网民表示,“各区都见过,香港啲阿婆都成日摘呢啲街边植物”、“挖掘泥土用胶袋装走我都见过”。(Threads@luciana.lyt)
香港法例:私自采摘野生植物可判监3个月
根据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任何人未经许可,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切割、摘取或根除任何植物或植物的任何部分,不论该植物是活的或是死的,即属犯罪,可处第1级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如该罪行属持续的罪行,则可就该罪行的持续期间,另处每日罚款100元。
(Threads@luciana.l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