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7-Eleven顾客手指夹住燃点中香烟 女生怒公审:差点烫到我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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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室内场所禁烟!有女生于网上发文公审,有男子公然带着燃点中的香烟进7-Eleven便利店内,还差点烫到她。网民留言批评吸烟顾客,“佢食少阵X烟真系会死㗎?”,又建议楼主“立即影低,报警!”、“即call控烟办”。
根据香港法例第371章《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所有食肆处所的室内地方、室内工作间、公众场所内的室内地方及部份由《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指定的户外地方,均不可吸烟,违例者将定额罚款港币3,000元。
有女生于于网上发文公审,有男子公然带着燃点中的香烟进7-Eleven便利店内,还差点烫到她。(Threads@06.___wan)
该女生于1月31日在Threads发文发片不满道,她当天在7-Eleven店内“见到有条友食烟”,指出“佢仲要争啲辣到我,我唔食烟㗎嘛”。
7-Eleven顾客手指夹住燃点中香烟
影片见到,该名吸烟顾客穿着黑色羽绒及拖鞋,正在排队付款,而他的左手手指间正夹着1支燃点中的香烟。
网民留言批评吸烟顾客,“佢食少阵X烟真系会死㗎?”。(Threads@06.___wan)
女生不满:佢仲要争啲辣到我
网民不满女生未有拍下吸烟顾客的容貌,“咁你又做咩唔影佢个样?可以记录时间、地点再报警”、“唔影样不如唔好影啦”。女生回复说,“佢好凶狠,𠮶阵时自己1个女仔”。
有网民则说,“其实几乎全部香港人都唔敢出声阻止,个个都欺善怕恶,所以拍片冇意义的,不如畀完钱快快脆脆走开好过”。
(Threads@06.___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