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马路打斜狂奔送外卖 巴士身旁驶过 网民:送餐咋唔系送死呀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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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外卖也要顾及自身安全!网上流传影片,有1名拿着两袋外卖食物的男子于马路上狂奔,当时身旁有巴士驶过,十分危险。网民猜测,男子欲赚取外卖平台的准时奖,“就嚟超时”、“仲有1分钟就要扣钱”,又大呼“兄弟送餐咋!唔系送死呀”、“揾食艰难,但赶时间都唔好揾命博!”。
网上流传影片,有1名拿着两袋外卖食物的男子于马路上狂奔,当时身旁有巴士驶过,十分危险。(Threads影片截图)
有网民于Threads发文表示,“见到有个外卖仔,喺条马路度横冲直撞,边位巴打?”。影片所见,1名穿全黑衣服的男子双手拿着外卖食物,在马路上拔足狂奔,“打斜”跑到对面行人路上,当时1辆巴士在其身旁驶过。
男子马路打斜狂奔送外卖
其他网民留言担心,汤汁及饮料容易倾泻,“送得快倒泻晒”、“个袋全部都系嘢饮同汤,想点”,又直斥男子危害自身安全之余,亦会害到驾驶者,“Bro冷静啲,送外卖唔好送人头”、“跑单还跑单可唔可以唔好咁样跑马路,真系好危险,对于驾驶者嚟讲”。
男子在马路上拔足狂奔,当时1辆巴士在其身旁驶过。(Threads影片截图)
男子“打斜”跑到对面行人路上。(Threads影片截图)
男子“打斜”跑到对面行人路上。(Threads影片截图)
过马路守则!乱过马路可罚款2,000元
根据运输署网页,“不得在以‘之’字线标示的控制区范围内过马路,应从‘斑马线’横过”、“不得在‘绿色人像’过路处两旁15米内过马路。你应该在‘绿色人像’灯亮着而情况又安全时,使用该过路处横过”、“不得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使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横过”。
不得在以“之”字线标示的控制区范围内过马路,应从“斑马线”横过。(运输署网页)
不得在“绿色人像”过路处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该在“绿色人像”灯亮着而情况又安全时,使用该过路处横过。(运输署网页)
不得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使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横过。(运输署网页)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任何人不得在以下情况横过马路,包括身处斑马线控制区内,但却不在斑马线上;身处距离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15米范围内,但却不在该等交通灯所运作的过路处;身处距离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或该天桥或隧道的任何部份15米范围内,但却不使用该天桥或隧道。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胡乱过马路,即属犯罪,可处第1级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