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电车阿伯拒付$1.5车费:我做咗几十年! 女车长霸气KO获赞
【电车/霸王车】乘搭电车须按规矩支付车资,当中长者车费1.5元。本港社交平台Threads流传影片,有阿伯乘搭电车但没有支付车资,被车长查问时多番强调自己于电车公司任职20多年;惟车长要求他出示证件时,阿伯竟明言“我有证件我唔使同你讲啦”,车长则霸气反驳“坐车畀钱系天经地义嘅!坐车系要畀钱嘅!”,阿伯随即指“如果你话唔得嘅,咁我可以唔搭车,160几架车,我唔需要搭你”。直至影片结束2人仍在争吵,电车因而停驶。
影片引来网民热议,大部份网民都批评阿伯离谱,“阻住晒”、“一蚊几毫真系值得去咁搞法?”、“好无耻,呃车搭仲理直气壮”,又大赞女车长“做得好”,“搭车唔俾钱,闹得啱”、“车长态度正确,做嘢揸正(规矩)嚟做咋”。
香港电车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已跟进及处理事件,提醒乘客乘车时正确支付车资,或出示有效证件,以配合车务运作。不过香港电车未有回应该阿伯是否电车公司现职、离职或已退休员工。
“$1.5都要呃……”有网民于4月7日在Threads发布影片,显示有阿伯乘搭电车时,因支付车费问题与女车长争吵,导致电车停驶。
电车阿伯拒绝支付车费 喝骂女车长:我有证件唔使同你讲啦!
影片长逾1分钟,见到阿伯已踏出电车外,向站在车门的女车长大喝“我喺公司(电车公司)度做咗几十年啊!”。女车长回应,“做咗几十年?我唔识你㗎嘛阿哥啊!你攞证件出嚟睇下!”,但阿伯声称“我证件唔见咗呢……我就唔使咩喇”,重申“我做咗28年㗎喇!话畀你听啊!”。
女车长霸气反驳:坐车畀钱系天经地义!
女车长重复“你做咗几十年?我唔识你㗎!”,再要求阿伯出示证件,“我唔识你㗎嘛,阿叔啊,你攞证件畀我睇,我唔收你钱啰,你闹我做乜嘢?。阿伯则回复“咁咪就系啰,我同你讲一声,你咪……我有证件我唔使同你讲啦!”。女车长闻言霸气反驳,,“坐车畀钱系天经地义嘅!坐车系要收钱嘅,,坐车系要畀钱嘅”。
面对女车长质问,阿伯表示“我话咗畀你听,如果你话唔得嘅,咁我可以唔搭车……我就唔搭你架车,160几架车,我唔需要搭你”,并否认曾责骂车长,女车长随即反驳“(闭路电视)有录影㗎!”。影片至此结束。
网民批阿伯搭“霸王车”离谱 赞女车长做得好
网民看过影片批评阿伯离谱,大赞女车长“做得好”,“如今一蚊几毫真系值得去咁搞法?”、“搭电车已经咁平,𠮶少少钱都唔肯畀”、“阿伯$1.5都唔畀搭霸王车,你行路吧!”、“撑车长!阿伯好无耻,呃车搭仲理直气壮”、“女司机只是跟着公司规则办事,是她的职责,阿伯似恃老卖老强词夺理”、“车长态度正确,冇证就畀返正价喇,𠮶$1.5都喺度拗,车长做嘢揸正嚟做咋”。
香港电车:已跟进处理
香港电车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知悉有关事件,已跟进及处理。香港电车又说,根据现行安排,香港电车现职员工、现职员工之家属(父母、伴侣及子女)以及合资格退休员工,均可享有免费乘车福利,惟须于乘车时向车长出示有效职员证、“退休证”或“家属证”以作识别,提醒乘客乘车时正确支付车资,或出示有效证件,以配合车务运作。
不过香港电车未有回应该阿伯是否电车公司现职、离职或已退休员工。
电车逃票可罚款2,000元
根据香港法例第107章《电车条例》第59条“与乘客有关的罪行”,任何人如在乘搭任何电车厢之时或之后,逃避或企图逃避缴付车费,可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