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八旬翁猝死!家属索赔逾¥11万被法院驳回 网民:死哪讹哪?

撰文: 安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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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发生身故,事发在哪里就告哪里?内地传媒报道,2024年上海1名年逾八旬的老翁登上巴士后仅2分钟,便因突发疾病在座位上昏迷,最终不幸猝死。事后家属指控巴士公司因未在车上配备急救设备和缺乏人道关怀,提出诉讼索赔逾11万人民币(约12.5万港元)。上海松江法院近日审结此案,驳回家属的诉讼请求,指巴士公司已尽救助义务。

网民激赞法院判决,并嘲讽这种索偿行为:“这不是死哪讹哪吗?”

上海1名年逾八旬的老翁登上巴士后仅2分钟,便因突发疾病在座位上昏迷,最终不幸猝死,随后家属向巴士公司索赔偿。(AI生成图片)

上海八旬翁巴士猝死 营救仅花8分钟

据大陆媒体《广东广播电视台》报道,事发于2024年12月的某天早晨,年逾八旬的李伯如常搭乘上海某路线巴士,上车就座约2分钟,便开始不断擦汗、喘气,尚未来得及购买车票就闭眼靠椅背状似休息。售票员在卖票过程中多次轻拍李老伯肩膀,但他已毫无反应;售票员与身旁乘客随即查看,惊觉老伯已陷入异常状态。

售票员立即组织乘客协助报警及叫救护车,并持续与急救中心通话,清晰说明现场情况与车辆位置,与此同时,巴士司机果断变更行驶路线,到便于救护车快速识别和会合的路口。从发现李伯出现异样到成功与救护车会合,全程仅用了8分钟。遗憾的是,李伯最终经抢救无效离世,死因证实是猝死。

售票员立即组织乘客协助报警及叫救护车,从发现异样到成功与救护车会合,全程仅用了8分钟,遗憾的是,老伯最终经抢救无效离世。(AI生成图片)

家属索偿逾11万 巴士公司称已尽力做到救助义务

原本是一场尽职的生死营救,后续却演变成官司。李伯的妻子及2名女儿事后认为巴士公司未在车上配备AED(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急救药,以及第一时间实施有效救助,且事后更拒绝即时提供车内监控录像,认为缺乏人道关怀。她们要求巴士公司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共9万多人民币,并索偿2.5万人民币精神损害抚慰金,总数超过11.5万元。

巴士公司辩称,李伯上车后尚未买票,双方运输合同关系未成立,李老伯的死亡是其自身健康问题所致,与巴士公司的运输行为毫无因果关系,职员已在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的救助,因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松江法院判决驳回了家属向巴士公司索赔逾11万的诉讼请求。(网上图片)

法院厘清2大法律焦点 驳回家属诉讼请求

上海松江法院审理后,厘清了2大法律焦点:一是法院并未认同巴士公司“未买票合约不成立”的说法,法院指出,老伯因突然昏迷而在客观无法购票,但自他登上巴士并接受运输服务那一刻起,双方的城市巴士运输合约关系便已依法成立。二是法院强调,老伯的死因是猝死,属于自身健康原因,与巴士公司的客运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从售票员发现异样到与医护人员交接,前后仅8分钟,巴士公司在合理能力范围内已完全履行了救助义务,并无任何违约行为。

据此,上海松江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网民对此事件表示:“这是死哪讹哪,巴士公司应该拉黑这家子。”(微博评论截图)
网民对此事件表示:“真的是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再说。”(微博评论截图)
网民对此事件表示:“每辆公交都配一台AED也很不现实。”(微博评论截图)

网民质疑索赔行为“死哪讹哪”

这宗“教科书式营救却被索偿”的案件曝光后,引发广泛热议,网民大都力挺巴士公司,并对家属索偿行为表示“这是死哪讹哪啊”、“真的是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再说”、“每辆公交都配一台AED也很不现实”,不少网民更直言,法院的判决保护了善良的施救者,避免了社会以后出现不敢救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