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妈转走5岁儿子¥30万利是钱 丈夫告上法庭 法院判归还¥22万

撰文: 雷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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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私下动用子女的“利是钱”随时触犯法律!上海1名5岁男童名下的银行帐户在5年间已存入近30万人民币(约34.7万港元)利是钱,不料父母亲婚变,母亲竟私自将帐户内绝大部份资金转走,最终男童帐户仅剩下约40人民币(约46港元)。父亲发现后告上法庭追回儿子存款。母亲辩称转走的钱是用在儿子补习班及生活等必要开支,否认侵占儿子的钱,惟没有证据证明款项去向,最终上海松江法院一审判令,母亲必须归还儿子22万人民币(约25.4万港元)。

上海1名5岁男童名下的银行帐户在5年间已存入近30万人民币(约34.7万港元)利是钱。(AI生成图片)

5岁童近30万利是钱被母亲取到只剩40

据《红星新闻》报道,上海1对夫妇在儿子小诺(化名)出生后,为他专设了1个银行帐户,用于存放长辈赠予他的利是、压岁钱、生日礼金。小诺今年5岁,其名下帐户在5年间已存入近30万人民币,不料,这笔巨额存款在父母处理离婚期间,被母亲大幅调动,现仅剩40多人民币。

母亲被丈夫告上法庭 自辩“都用在孩子身上”

小诺父亲发现后,愤而将妻子告上法庭,追回款项。小诺母亲在法庭上自辩,指自己曾将个人资金存入该帐户,帐户下的钱亦有她的一份,且转出的钱都用于小诺兴趣班及日常起居等必需开支,不存在侵占儿子存款情况。

小诺帐户内的巨额存款在父母处理离婚期间被母亲大幅调动,现仅剩40多人民币。(AI生成图片)

母遭打脸 婚变期间大额支出不知所终

经法院审理确认,该帐户确实有部份资金用在小诺的兴趣班和日常开销上,不过,大额支出多集中于夫妻婚变期间,且小诺母亲未能交代相关款项具体用途,亦无法说明资金最终去向。

据内地《民法典》,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AI生成图片)

私自挪用孩子财产 法院判母亲归还22万

据内地《民法典》,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小诺的帐户资金为亲友所赠,所有权归属小诺,父母只能代为保管,不能私自挪用。法院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年龄、日常合理生活及教育开支等因素,剔除双方一致认可的合法必要支出后,一审裁定小诺母亲须向小诺归还22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