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MMA片疯传!司机强拖乘客出车抛落地:X你唔畀钱 结局惹争议
【的士/MMA】有争执也不应动手。本港Facebook群组流传影片,指港岛区有的士司机与男乘客疑因支付车资问题争执,初则口角继而动武,的士司机竟强行把男乘客拖出的士抛在地上,并多次动手,随后驾车扬长而去,男乘客则追着车尾指骂。
影片震惊网民,有人批评的士司机离谱,但亦有网民认为单从影片未能清楚前因后果,不宜“跟车太贴”。
这也太夸张了吧!有男网民于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发布影片,显示港岛区有的士司机与男乘客疑因支付车资问题争执,留言“的士司机话客人唔畀钱,个客话司机铜锣湾去西环都唔识去,想教司机去,呢铺真系初则口角继而动武”。
疑支付车资问题争执 的士司机拖乘客下车动手
事发5月31日晚上11时许,影片长约1分钟,见到的士停泊路边,的士司机下车走到后座车门与乘客争吵,有1名穿黑衣男子走近劝止。
不过的士司机似乎怒气未息,回到司机位疑似打开后座车门,再走回后座位置强行把男乘客拉出车厢,抛在地上,继续指骂。见男乘客回身想站起,司机从后抓着男乘客衣领,大力往后抛出,男乘客再次跌倒在地,幸未有撞到头部。
的士司机逞凶后驾车离去
的士司机之后与黑衣男争吵几句,返回车上驾车离开,男乘客则追着车尾指骂。楼主补充,的士司机当时向男乘客表示“X你老X,搭的士唔畀钱”,男乘客回应“我话你唔识去(西环)我教你去,无话唔畀钱”,而司机动手后,男乘客表示“打我?你咪X走呀,报咗警㗎喇,等差人嚟呀咪X走”。
网民看过影片议论纷纷,有人指摘的士司机离谱。但亦有网民认为未能清楚事件前因后果,不宜“跟车太贴”。
的士司机不礼貌及操守不当刑罚是什么?一经定罪可罚款监禁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45条“司机的一般操守”,的士司机须有礼貌及守规矩,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条文或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的士司机拒载法律后果:扣分条例、停牌机制及罚款监禁详解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37条“的士司机的责任”的(a)及(b)条,的士司机如无合理辩解,不得故意拒绝或忽略接受租用人的租用,不论该租用人的意图是以明显或默示方式表示的;拒绝或忽略驾驶该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任何地方。
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第37(a)及(b)条,即属犯罪,如属首次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如属再次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
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647章《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的士司机故意拒绝或忽略接受租用,以及拒绝或忽略驾驶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会被记10分。2年间被记满15分或以上,首次可被停牌3个月,其后每次6个月。
另外,推撞乘客可能涉及普通袭击等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罪行,可处监禁1年;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9条,任何人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罪行,可处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