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阿叔太子巴士站前坑渠小便 网民斥缺德:屙完仲要揩落站牌
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应该当众小便!前湾仔区议员梁柏坚近日在社交平台分享影片,显示有大叔在太子弥敦道巴士站候车期间,当众小便到马路坑渠,事后又将右手摸向旁边的站牌,引来网民批评他行为极不卫生,“仲攞个牌嚟抹手,cXs”、“我唔敢再摸站牌”;另有留言指出,“路边系雨水渠,唔系污水渠。雨水污水,不同流不合污”。
根据香港法例《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任何人不得在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大小便,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
阿叔太子巴士站候车 往路边坑渠小便射出“水柱”
梁柏坚于周四(8月13日)在threads上传影片,可见现场为太子弥敦道、近旺角警署对出,当时正值晚上时份,1名体型肥胖的光头大叔站在巴士站,向地下射出“水柱”往马路的坑渠小便,他之后貌似提起裤裆,右手随即摸向旁边的站牌。
大叔整个人摇摆不定,未知是否喝醉酒,但其时马路有男子骑单车驶过,行人路亦有女士经过,若然旁人从正面看见大叔小便,画面实在令人尴尬。
梁柏坚之后在帖文不禁嘲讽称,“Ching(师兄)有料,究竟要累积几多经验先至可以做到咁自然、咁神不知鬼不觉”,并透露大叔之后搭乘往葵涌安荫邨的35A路线巴士离去。
网民斥大叔缺德:只手仲要揩落隔篱站牌
许多网民纷纷批评大叔行为呕心,“我以为佢恰眼瞓,再睇下你啲字,再睇多次条片先发现”、“唔怪之得咁臭”、“屙完只臭手仲要揩落隔篱站牌”、“我唔敢再摸站牌”、“对鞋又通窿,实有啲弹到”、“系咪饮醉?都系缺德㗎啦”、“再见到呢啲人大声喝到佢整返湿自己!”。
网民指雨水有别污水 谴责往坑渠小便行为
有人就觉得难以评论大叔是否完全缺德,“佢又射落坑渠,都唔知话佢有定无公德心”。不过有网民明确指出,“路边系雨水渠,唔系污水渠。雨水污水,不同流不合污”,认为雨水有别于污水,意指大叔行为明显不恰当。
公众地方随地大小便 可被罚款5,000元
根据香港法例《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8(1A)条,任何人不得在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大小便,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其后再犯则可被罚款1万元。
或会触犯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罪
另外,当众便溺亦有机会构成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根据法例第228章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或无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适当的地方大小便,有机会触犯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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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不应随处便溺!有街坊在Facebook群组“东涌friends club”上载2张照片,其中1张显示1名阿伯坐在轮椅疑似吸烟,另1张则见到他能站起来,走向墙角疑露体小便。楼主批评“有冇人认领返阿伯返屋企同睇医生?”,质疑对方“一系条嘢有事,一系个脑有事,对脚就反而冇咩事”,意指阿伯没有公德心。
网民声称认得出图中阿伯
网民看照片后纷纷狠批该名阿伯,嘲讽他既坐轮椅,但又能站起走动,“哗,神迹呀!”,又指他疑似望镜头,毫不惧怕,“影咪影怕你影咩”,不少人直斥“阿伯好过份”。
有人则声称认得出该名阿伯,“呢个阿伯惯犯嚟”、“成日喺雍逸楼对出个羽毛球场揸住佢架战车不停咁兜圈食烟,一支接一支,最钟意就系喺啲小朋友放学嘅时候喺入边玩,佢就喺入边食烟,跟住随地吐痰”。更有网民指出,坐轮椅未必代表双脚完全失去活动能力,“但周围屙就一定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