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湾伯伯带狗散步过马路不牵绳 狗主吁小心:两狗会冲埋嚟咬狗
元朗YOHO棒棒糖公园8月17日发生恐怖“狗咬狗”事件,1只重达60公斤的大型犬,在20分钟内分别咬死1只17岁迷你贵妇狗和1只4岁比熊犬,引起全城关注。有长沙湾狗主同日于网上发文批评当区1名餐厅老板伯伯,每天带两只狗在街上散步不牵狗绳,两只狗亦具攻击性,“见到狗就会发癫,唔睇车冲埋嚟咬狗”,他多次提醒伯伯都被回呛,只能拍片发文提醒其他狗主,直言“唔希望再有狗出事”,提醒“经过长沙湾嘅人都小心啲”。
有街坊网民留言指出,“佢(伯伯)话两只狗女好乖㖞,两只一齐冲埋嚟真心惊惊”、“我只狗都俾佢2只狗围过两次,吓到我只狗经过餐厅门口都惊到行出马路,X过佢1次叫佢拖绳,同佢讲过下次见到就报警,咪都系一X样”。
该长沙湾狗主于Threads发文发片指出,“长沙湾呢个阿伯,就系日日放2只狗唔上绳,2只狗见到狗就会发癫,唔睇车冲埋嚟咬狗,已经X咗佢好多次,亦都俾佢X返转头”。
长沙湾伯伯带两狗散步不牵绳
楼主表示,“我只唔系小狗,当时我只可以用尽全力抱起我只狗,反应唔切真系会俾两只狗咬死”。
楼主收多名狗主讯息:被两狗袭击过
影片见到,该伯伯带着两只狗过马路,伯伯走在前头,两只狗未有牵狗绳,跟在身后自行过马路,幸当时车流量并不多,无车辆转入这条马路。
楼主又说,伯伯是当区1间餐厅老板,两只狗住在餐厅内,他收到几名长沙湾狗主的讯息,“已经俾呢2只狗袭击过”,楼主直言“唔希望再有狗出事”,提醒“经过长沙湾嘅人都小心啲”。
网民斥伯伯不负责任:过马路咁轻率
网民纷纷批评伯伯,“佢完全唔理两只狗过唔过到马路”、“呢啲人真系冇得救!出街带宠物要负责任㗎,过马路都可以咁轻率”、“万一有车车到佢自己两只狗都唔好啦”、“每次都系主人问题,不在狗狗身上”。
有网民分享目击到的情况,“见过佢几次放2只狗喺马路中岛度屙尿,又唔淋水,劲大浸味,成日见两只狗困喺餐厅劲细个空间入面,睇到都觉得惨”、“呢2只狗,连人都会扑上去,见过有人过紧宇宙商场对住𠮶条马路,呢2只狗无啦啦扑人哋只脚,人哋闹埋主人先放开,但咁耐,个主人照样唔上绳”。
网民:劝唔到,唯有保护好自己只狗
有网民认为伯伯是采用上一辈的养狗方式,“其实老板又唔系唔锡两只狗,朝朝都同两只狗去行山,晚上再放1次狗,都花时间心机。事实上两只狗都有试过走失,阿叔揾咗几个钟先揾返,都一样唔上绳,应该无人叫得听。佢就真系非常老一辈嘅养狗方式,食汤渣、鱼骨,唔上绳唔执屎。我带狗都一定会远离佢,因为两只中有1只有攻击性,有时正常,有时突然发恶,太难捉摸。劝唔到,唯有保护好自己只狗”。
狗主带大型狗只出街不系狗绳有什么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167D章《危险狗只规例》第9(1)条,任何人不得安排、容受或准许任何大型狗只(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进入或留在公众地方,除非该狗只是被人用一条长度不超逾2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的;或该狗只是用一条长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带以不会对公众及动物的安全以及该狗只的福利构成危险的方式稳妥地缚在固定物体上的。任何人违反第(1)款,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2.5万元)及监禁3个月。
狗主可为大型狗只考甩绳牌?考试有什么内容?
根据渔护署网页资料,若狗主相信所饲养的大型狗只训练有素,并希望狗只可以在不受狗带牵引的情况下运动,可参与“大型狗只豁免规管考试”,渔护署会在每年举行数场考试。
考试分为“性情评核”及“控制能力评核”,“控制能力评核”分为“与没有狗带牵引的狗只一起行走”、“遇到陌生人”、“召回狗只”、“遇到用狗带拖着狗只的陌生人”4个部份。
渔护署均会对所有通过豁免考试的大型狗只发出1个徽章及1张证明书。根据香港法例,该狗只在进入或留在公众地方时,其颈圈或胸带必须带上有关徽章;否则,狗主便须遵从第167D章《危险狗只规例》第9(1)条管制该狗只。
(Threads@hk_west_dogowner / 渔护署)
其他报道:大埔屋苑管理处出通告!写明楼层提醒严禁养狗 邻居:只狗成日吠
近年香港各界都主张宠物友善的环境,但部份屋苑仍明例禁止宠物入内,以保持环境安静。本港有男子在Facebook群组“大埔人大埔谷”上载1张告示,出自太湖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于今年7月17日发出,职员通知屋苑第1期第11座其中1层住户,解释屋苑公契严禁住客饲养狗只,“请各狗主遵守本大厦有关公契条约,并尽快将家中狗只重新安置”,强调“避免对邻居造成不必要骚扰及保障公众利益”,中心必须确保所有业主或租户严格遵守公契规条,同时欢迎任何人致电中心联络。
同层邻居:只狗成日吠,有人经过有声就吠
楼主表示,自己住在该层,但强调他并非投诉人,“我钟意狗,就算偷养我都觉得无问题,问题系呢位狗主只狗成日吠,有人经过有声就吠,嘈亲隔篱被人投诉”、“平时我经过等䢂,只狗一听到有声都会吠,有时返到嚟一开䢂门就听到狂吠,我反而觉得主人应该要教佢唔准乱吠,但我觉得个主人无咁做,变相害咗只狗”,楼主更指“7月28号,只狗仲喺度,听到吠声,我估个狗主真系当佢(通告)冇到”。
网民建议:出钱出力推翻大厦公契
帖文引来许多网民讨论,“写埋第几座第几楼,肯定收到投诉啦”、“违反公契,可以被钉契”、“不嬲都系唔畀养狗”。
亦有人建议“其实如果啲狗主真系咁齐心、咁爱护自己嘅宠物,点解唔夹钱用司法途径推翻大厦公契”、“出钱出力推翻大厦公契,为宠物争取权益,咁先系负责任嘅宠物主人呀嘛”。
修订大厦公契必须得到100%业权人同意
在香港,修改大厦公契比较困难,时任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立法会议员谢伟铨曾表示,政府早期对大厦公契的监管不多,导致很多大厦公契条款五花八门,现时修订大厦公契必须得到100%业权人同意,如果想修订大厦公契不公平条款,需要从立法方面入手,但这是“大手术”,政府2024年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时表明,很多大厦管理的议题比较复杂,而且具争议性,政府会以先易后难方式处理。
(Facebook群组“大埔人大埔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