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带洛威拿犬到郊野公园散步未牵狗绳!网民斥自私 法例咁列明

撰文: 卡洛儿
出版:更新:

元朗YOHO于8月17日发生恐怖“狗咬狗”事件,引发全城关注现行法例下,对于大型犬只的监管是否足够。有网民在社交平台群组发帖,显示有妇人携带4只大型犬到郊野公园散步,其中3只为洛威拿犬,但相中未见她为狗只配戴口罩或使用狗绳,网民纷纷批评妇人自私,担忧会悲剧重演,“咁大只狗戴返狗罩好啲”、“冇罩冇绳离晒谱,呢种狗若发嬲,俾佢哋围攻冇乜生存可能”、“根本有事,佢自己都控制唔住”。

有妇人带4只大狗到郊野公园散步时未有使用狗绳和配戴口罩,有网民担忧会被咬伤,斥对方自私。(“fb@香港行山新手交流区”图片)

带洛威拿犬到郊野公园散步 妇人未牵狗绳

该网民在facebook群组“香港行山新手交流区”上传1张照片,表示“惊惊,喺郊野公园”。相中显示,1名中年妇人携带4只大型犬到郊野公园散步,她神态轻松,右手手持水樽,全部狗只均未有配戴狗绳;值得留意的是,相中左前方、中间偏后、以及妇人身旁的3只狗狗皆为洛威拿犬,最前方的疑是混种唐狗。

相中显示,4只大狗均未有配戴狗绳,其中3只(红圈)为洛威拿犬。(“fb@香港行山新手交流区”图片)

成年洛威拿普遍体重多于20公斤 被视为“大型狗只”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凡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的狗只均被定为“大型狗只”,而成年的洛威拿体重普遍会多于20公斤,牠们体型偏大,加上咬合力极强,一旦发起攻击或会造成严重伤害,而相中全部狗只都处于放养或随行状态,因此引来楼主担忧。

狗主放任狗只随行挨轰自私

不少网民批评相中狗主过于松懈,认为携带4只大狗却未使用狗绳的行为危险,“大把呢啲自私狗主”、“永远觉得自己只狗很好,因为狗忠于主人,但对其他人不是”、“有时行山有大狗喺侧边冲过,我停咗唔敢行”、“亲眼见过有大型犬俾巨响吓亲突然发狂,个主人系高大男人都系拉唔住”、“咁大只狗戴返狗罩好啲,同埋条绳可以拉到只狗”、“希望啲狗主知道狗系有可爱嘅一面,亦都有凶残嘅一面”。

根本有事,佢自己都控制唔住
网民意见
有网民指洛威拿犬具攻击性,“一trigger佢情绪,真系会突然发难”。(非涉事狗只/示意图)

洛威拿犬具有攻击性

更多留言指,洛威拿犬其实具有攻击性,“张相𠮶4只狗好有狩猎feel㖞”、“我遇过嘅洛威情绪稳定就真系无乜事,但一trigger佢情绪,例如你跑或眼神接触,佢真系会突然发难”、“呢啲狗随时可以咬死人,而且一但一只发动攻击,其他会群起进攻,想救都难”;不过亦有人质疑是旧相,“而家夏天,套衫有无廿年前?”。

呢种狗若发嬲,俾佢哋围攻冇乜生存可能
网民意见

重20公斤或以上被视为大型狗只 “公众地方”需使用狗绳

根据香港法例第167D章《危险狗只规例》第9(1)条,任何人不得安排、容受或准许任何大型狗只(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进入或留在公众地方,除非该狗只是被人用一条长度不超逾2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的;或该狗只是用一条长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带以不会对公众及动物的安全以及该狗只的福利构成危险的方式稳妥地缚在固定物体上的,任何人违反第(1)款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3个月。

狗只在郊野公园范围可被豁免使用狗绳,但狗主必须对狗只保持有效控制,否则可被检控。(fb图片)

“郊野公园”范围获豁免牵狗绳

不过香港现行法例下,狗只在郊野公园范围毋须被牵引,但狗主必须对狗只保持有效控制,否则可被检控。有网民因此质疑,“乜嘢叫有效控制?”、“点样先系有效?我都想渔农署出嚟示范下”。

facebook“香港行山新手交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