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山道阿婆摄车罅横过马路!无视响号险被车撞 司机斥:唔好害人
许多人“贪方便”乱过马路,甚至“摄车罅”,随时酿成意外!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日前流传一段“车Cam”,长约26秒,显示今年9月19日晚上7时许,有车辆沿黄大仙斧山道往琼山苑方向行驶,途经东九龙普通科门诊诊所对开时,因灯号转红和前方私家车停车。
当“车Cam”车辆准备停下之际,已经见到一名阿婆走出马路,继而从“车Cam”车辆和前车之间“摄车罅”横过马路。司机立即按喇叭响号示意,阿婆闻声稍微停步,但随即继续横过马路,司机立即连响数下,原来邻线有车驶经险撞阿婆,最终人车无事,阿婆顺利走到对面行人路。
片中男子爆粗怒骂“X你老X,你真系,提X咗你,你唔好害人啦,X街”,相信他是“车Cam”车辆司机。楼主同时明言“请珍惜生命,请认领返自己嘅屋企人,可能好快或7日后先返屋企,同一时间几个人都爆粗闹爆佢”。
当“车Cam”车辆准备停下之际,已经见到一名阿婆走出马路。(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影片引来许多人留言,一起批评片中阿婆横过马路行为:
“唔好害司机”
“命贱系咁样过马路”
“X得好!正一X街,出事就话司机唔啱”
“点解横过马路唔睇来车方向先,唔识横过马路就唔好横过啦”
阿婆从“车Cam”车辆和前车之间“摄车罅”横过马路,司机立即按喇叭响号示意,阿婆闻声稍微停步。(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根据影片和Google地图,现场不远处设有交通灯,行人可以按照灯号前往对面行人路;另外,对面行人路亦挂有“请勿在此横过马路”的指示牌。
阿婆随即继续横过马路,司机立即连响数下。(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任何人不得在以下情况横过马路,一经定罪,最高可罚2,000元:
1. 身处斑马线控制区内,却不在斑马线上;
2. 身处距离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15米范围内,但却不在该等交通灯所运作的过路处;
3. 身处距离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或该天桥或隧道的任何部分15米范围内,但却不使用该天桥或隧道;或
4. 违反穿著制服的警务人员、穿著制服的交通督导员或学校交通安全队员的指示
原来邻线有车驶经险撞阿婆,最终人车无事。(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阿婆顺利走到对面行人路,相信“车Cam”车辆司机怒骂“X你老X,你真系,提X咗你,你唔好害人啦,X街”。(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