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大叔“目不斜视”直过马路险被撞!司机急减速嘲:阿叔劲呀!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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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要小心”,这是小朋友都知道的道理,但成年人却未必理会!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今年9月22日流传1段相信是“车Cam”拍摄的影片,可见有车辆沿荃湾街市街往川龙街方向行驶,当即将驶至十字路口时,有1名大叔“目不斜视”地横过马路,完全没有望向车辆方向,而车辆行驶时要快速减慢,险些波及大叔,但他仍继续“目中无车”,面不改容过马路。

有车辆沿荃湾街市街往川龙街方向行驶,即将驶至两街交界时,当即将驶至十字路口时,险波及正在过马路大叔。(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发片者出言嘲讽指“大叔劲呀”,而许多网民则认为大叔行为鲁莽,过马路如同在玩命,纷纷留言指:

“无计,𠵱家啲人系咁”

“大叔可能到𠵱家都唔知”

“呢啲X街抱住你咪撞X我嘅心态”

大叔过马路时,完全没有望向车辆方向。(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有人留意到现场没有交通灯或其他过路设施,属于行人辅助线,地面写有望左和望右的字眼,提醒途人望向车辆行驶方向,影片更拍到其实大叔一早横过马路,认为司机理应让途人:

“人哋行晒出嚟,唔顺气撞埋去,犯法啫”

“人哋早过你,你撞埋去系咪代表你失明?”

“不嬲都系车让人㗎啦,唔受得呢啲气就唔好揸车”

大叔过马路时完全没有望向驶至的车辆。(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虽然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行人只有在“斑马线”才享有绝对法定优先权;至于普通行人辅助线主要提醒行人注意来车,虽然行人并无享有如同斑马线般的法定绝对先行权,但司机在任何情况下理应礼让行人。另外,行人在过路时若因疏忽或妄顾后果而危及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或在交通管制区域内未依规则过路,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第1级罚款港币2,000元。运输署在《道路使用者守则》亦明确指引,地面漆有“望左”或“望右”字样的过路处或安全岛,旨在提醒行人停车观察路况并让车辆先行,行人切勿误以为踏出马路便享有优先权。

车辆迅速减速,以免波及大叔。(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38条,任何人在道路上驾驶汽车时,没有给予道路及其他使用者应有的注意,或没有作出合理及谨慎驾驶者应有的考虑,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不小心驾驶亦属违例驾驶记分制度下的表列罪行,定罪后会被记5分,法庭亦可酌情取消驾驶资格。

(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