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绿的司机屯门公路行驶违法滑手机 红的的哥:架车左摇右摆
连的士行家也不耻此违法行为!有红的的哥于网上发文发片,有绿的司机于马路行驶期间违法使用手机及平板电脑,并用触控笔滑动,直言“唔系见佢左摇右摆,我都唔会追上去睇”。楼主向《香港01》表示,事发于屯门公路往元朗方向,近屯门位置,坐在他车上的乘客目击并拍下影片。
网民留言揶揄,“揸紧波音737咁,好多仪器喺前面”、“睇佢咁款,打埋essay(论文)都仲得”,亦有人批评,“唔怪之得的士咁多意外啦,一路行一路玩电话,唔死就奇”。
发文红的的哥于Threads写道“师兄,睇嚟绿的唔系咁揾到食,要咁样搞先得”,直言“唔系见佢左摇右摆,我都唔会追上去睇”。
绿的司机屯门公路行驶违法滑手机
影片见到,该部绿的车头放有各1部手机及平板电脑,司机行驶期间一直使用触控笔专注滑动手机,十分危险,亦见到如楼主所述绿的“左摇右摆”,未能行走直线的情况。
红的的哥:乘客告知情况兼拍片
楼主向《香港01》表示,事发于9月27日晚上10时左右,屯门公路往元朗方向,近屯门位置,坐在他车上的乘客告知“隔篱架车咁多手机”,于是他加速上前察看,其间乘客拍下影片,绿的司机除滑动手机外,还有使用平板电脑。
网民讨论的士行业现况:市面平台太多,打散顾客及司机
“夜晚大把红的都系咁喇”
“师兄,呢啲先揾到食,乖乖地等两部手机仔𠮶啲就真系食屎”
“市面太多平台,打散晒啲客同埋司机,政府唔肯带头整合成1个平台方便市民叫车,司机为揾食,永远都会系咁。另外,政府除监管司机外,仲要监管平台、车行、车主及打理人,否则永远唔会搞得好呢行”
司机未专注道路随时涉违“不小心驾驶”
司机在驾车时使用各种电子仪器或处理其他事务,漠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有机会触犯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38条不小心驾驶,最高刑罚是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另根据第374A章《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除关于汽车现况资料或导航功能的视象显示器外,任何人不得在驾驶座前面或司机可看到的地方,安装任何视象显示器,任何人若安装或使用违法的电视屏幕,最高可被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车辆车头只可放多少部流动电讯装置?有尺寸限制?
而运输署网页列明司机使用流动电讯装置的法例要求,驾驶时司机前方不可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即流动电话、平板电脑或手提电脑),司机所看到的装置屏幕的对角长度不可大于19厘米。
有关装置不能阻碍司机留意道路及交通情况;及任何装配在车上以提供对道路及交通情况的间接视野的镜子、装置或显示器部件。
此外,司机在车辆移动时,不可以手持或夹在头及肩膀间的方式使用流动电讯装置,或以手持方式使用任何受规管电讯设备,亦不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该等装置/设备的任何附件。
任何司机如无合理辩解而违反上述规定,最高可判处第1级罚款(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