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设仙人跳涉38案│女局长被色诱与2男上床 遭敲诈¥19万兼免职

撰文: 朱丽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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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省泰安市近日审理由“00后”犯罪集团主导的“仙人跳”(港称“捉黄脚鸡”)案件,该集团在短短一年多内作案达38宗,涉及骗款逾155万人民币(约183.6万港元)。其中最受瞩目的受害人是泰安市某区的女局长,她与集团2名男成员发生性关系,其中1男当时尚未成年,她事后遭敲诈19万人民币(约22.5万港元),其后被诬告“挪用公款”及“包养未成年少男”,因而被免职,惟事后证实贪腐及包养等指控全属捏造陷害。案件最受关注是该犯罪集团把执法机关的“报案权”与网络“举报权”转化为“勒索工具”,导致部分拒绝交出巨款的受害者反遭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集团将执法机关的“报案权”与网络“举报权”转化为敲诈工具,导致部分拒绝交出巨款的受害者反遭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AI生成图片)

22人被捕 主犯以高回报诱大学生加入犯罪

根据《海南特区报》报道,全案共有22名涉案人被捕,其中13人被认定是犯罪集团成员,各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诬告陷害等多项罪名。案中主脑是2001年出生的陈某,他利用同学及朋友关系招募10多名青年,并以高额回报吸引在校大学生加入,于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先后干犯38宗“仙人跳”案件,敲敲诈获得约155万余元人民币(约182.1万港元)。

该犯罪集团在各大社交平台发布年轻女性照片吸引目标,将受害人约至餐厅或酒吧饮酒,其间暗中套取对方的家庭背景与职业资讯。集团成员其后伪装醉酒并引诱受害人发生性关系,事后再以揭露个人隐私、要向其工作单位或检察机关举报作要挟,进行大规模敲诈勒索。

该犯罪集团在各大社交平台发布年轻女性照片吸引目标,将受害人约至餐厅或酒吧饮酒,期间暗中套取对方的家庭背景与职业资讯。(AI生成图片)

根据《网易新闻》引述内地律师马俊晢讲述案情,指出在受害者名单中,犯罪集团特别针对公职人员等重视社会声誉的群体进行勒索。

其中姓陈主犯曾与当时尚未成年的另1名集团成员(2007年出生)设局,与泰安市某区的霍姓女局长发生性关系后,事后要胁要举报其包养未成年少男及挪用公款,并在短片平台发布举报影片,威胁进行全网曝光及向纪检部门举报。霍女迫于舆论与身份压力而付了16万人民币(约19万港元)。数天后,陈某以爷爷生病要用钱为由,再成功多索3万人民币(约3.6万港元),而其后再敲诈多1.5万人民币(约1.8万港元),案发后霍女已被免职。

犯罪集团成员在短片平台发布举报影片,威胁进行全网曝光及向纪检部门举报。(AI生成图片)

反咬一口:将警方报案机制变成“勒索工具”

据起诉书列明,这宗案件最令人关注之处,在于犯罪集团将司法机关的报案程序转化为“勒索工具”。有3名受害者在识破“仙人跳”陷阱后坚决拒绝付钱,犯罪集团成员竟“先发制人”向警方报假案,诬告受害人涉嫌性侵等重罪。

有3名受害者在识破“仙人跳”陷阱后坚决拒绝付钱,犯罪集团成员竟“先发制人”向警方报假案,诬告受害人涉嫌性侵等重罪。(AI生成图片)

由于性侵类案件的特殊性,警方在接报初期依法对3名受害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等)。其中受害人赵某、何某甚至在一审中分别被法院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枉判有期徒刑3年;直至2人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深入调查才撤回起诉,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事件中有受害人蒙冤羁押并因而失业至今,受害人除了家庭事业尽毁、欠债,甚至患上严重精神疾病,而且有8名在校学生的学业受到严重影响。

该案已于2026年3月开庭审理4天,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法律专家指出,此案反映出执法机关在处理性侵等敏感报案时,必须建立更严格的证据甄别机制,不能仅凭单方陈述即采取强制措施,以免执法程序被不法分子滥用而危害守法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