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陈美宝:限车龄12年不想碍生计 司机是车主避免“炒牌”

撰文: 洪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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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框架条例上周五(5日)刊宪,周三(10日)将交予立法会首读,当中网约车车龄上限建议放宽至12年。运输及物流局长陈美宝今日(7日)指听到社会的声音,不希望过多限制影响网约车司机生计,最终令市民利益受损,相信网约车与传统的士能达致共存互补和良性竞争。

她又指,要求司机是车主能避免“炒牌”情况,网约车规管的主体法例会清楚列明司机必须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逗留条件亦需符合相关工作规定。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右)。(洪戬昊摄)

政府7月公布的方案中,限制网约车申请牌照时车龄不超过7年,最多可续牌5年,其后须重新申请,超过7年实龄则不能再申请。根据政府最新的条例草案,车龄上限为12年,即使车龄超过7年亦可以申请牌照或续牌。

陈美宝今早在商台节目指,网约车服务推出时“落地”十分重要,不能空谈,不只要做好法例,亦要有所推进。政府希望能令参与的网约车司机及车辆数目,在供应上不要有太大的限制,以免影响现时一些正提供或营运车辆的司机可能失去生计、未能提供服务等,最终市民利益受损。

她认为传统的士在“点对点服务”一向扮演重要角色,功能亦很全面,相信其固有优势会继续维持,如永久性牌照、以合法在不同地点、时段或在开放的禁区上落客等。她重申,制订清晰规例规管网约车平台,人及车服务营运框架,是希望令到网约平台服务,与的士营运两者能达致共存互补和良性竞争。

被问到有多大信心法例可获通过,她指网约车服务在港约11年,社会就此有讨论及争议,惟各界共同期盼规管的法例可尽快落实。她形容当局正在做“先难后易”的事,先踏出一步,以主体法例订立框架及原则,当有坚实的立足点后再推进。她亦表示,目前立法程序很紧凑,她会用最大努力向社会解说、与立法会议员沟通,抓紧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