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水|鑫鼎鑫不在供应商名册却中标?许正宇解名册仅属通知名单

撰文: 吴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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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冒牌饮用水风波,审计署提交的管理建议书中,指出事件涉及人为疏漏情况。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许正宇今日(21日)在电台访问表示,日后会赋权同事可即时中止合约,而条款更清晰,使部门人员知道有何权可用。

被问为何鑫鼎鑫公司不在物流署“供应商名册”却中标,许正宇解释,名册其实只代表公司有向政府提供名称及联络方式,性质只属“联络人资料”名单,不代表政府已审查过机构,又称以后会将“供应商名册”改名作“通知名单”。他补充,相关采购资料和标书会于当局网站公布,除名册上公司收到通知,任何人亦可透过网站了解。

01观点:物流署买冒牌水|有权敢用岂只审查招标 更要打破官僚自我包庇

政府饮用水“鑫鼎鑫”问题愈揭愈多,政府虽称曾三度化验鑫鼎鑫提供的饮用水,但仍难以令人释除疑虑。(资料图片)

许正宇在商台节目》中表示,目前物流局相关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对供应商实地考察,及委任第三方机构审查的要求。他指部门人员需要提升意识,充分利用部门有的权力,不应仅仅是遵循规则,“唔系定咗规则纯粹去跟”,而是应该以“主人翁”心态,尽职尽心地进行采购。他指要激发部门人员的主动性,并推动改变。

尽职审查非只“剔格仔”

许正宇指樽装水事件反映同事采购过程期间的洞察力和警觉性与现实社会情况不配合,亦跟市民与其他公务员同事期望有落差,他期望负责尽职审查的同事并非只按表格“剔格仔”,要懂得洞悉问题和风险所在,必要时采取审查工作,做好“把关者”角色。

许正宇续说审计署提交的管理建议书已接纳部门人员意见,让条款更加清晰,包括明确订明部门有何权利可用,例如有需要时可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在合约期间,如供应商有违要求,可考虑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供应商有不当,部门人员可即时中止合约。

就早前政府饮用水风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10月20日下午见传媒,公布检讨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提出的先行措施。(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他补充指,政府是一个大机构,不同部门和决策局之间的信息流通并不一致。政府已建立电子资料库,方便部门或决策局会上传可疑供应商的相关问题以供其他部门等参考。

采购资料和标书任何人也阅览到 供应商名册将改名“通知名单”

许正宇表示,要澄清“鑫鼎鑫”并非在供应商名册上,而是通知名单,即当政府有标书发布时,会获通知的供应商名单。他指未来将会正名有关名单为“通知名单”。他补充,相关采购资料和标书会于当局网站公布,除名册上公司收到通知,任何人亦可透过网站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