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李宏邦涉严重疏忽误杀女银行家 陪审团裁定李有作相关行为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矫型外科医生李宏邦,2018年为女银行家张淑玲注射俗称Botox的肉毒杆菌素后,张突陷入昏迷,其后不治。李被控误杀罪,惟李至今已93岁,并患有认知障碍,陪审团早前裁定他不适合答辩,但控方仍要求陪审团就李所作的行为作裁定。控方指,张送院后,李曾误导警员和急症室医生,指张是哮喘病发而向他求医。后来院方的内科医生再查问,李才透露张到访是为注射Botox,且未完全披露他曾向张施用的全部药物,包括镇静剂及止痛药等。陪审团今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裁定李有做出控罪的行为。法官把案押后至11月12日,先为李索取社会福利报告,以考虑是否适合判处李监护令,李准继续保释。

被告李宏邦(右)虽然被裁定不适合答辩,但陪审团仍裁定他曾作出控罪的相关行为。(朱棨新摄)

李原被控疏忽而误杀张

被告李宏邦,93岁,原被控一项误杀罪,指他于2018年11月12日,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张淑玲(52岁),即他身为负责治疗张的正式注册医生,对她负有谨慎责任,而李没有为她的安全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该疏忽是导致张淑玲死亡的主因。

4男3女的陪审团,经约3个多小时退庭商议,一致裁定李宏邦有做出控罪的行为,即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张淑玲。

李在2003年曾另涉抽脂手术的指控

控方庭上提及,李曾于2009年时接受医委会的纪律聆讯,最终被停牌一段时间。资料显示,李于2003年时,为一位七旬钢琴女老师进行抽脂手术期间,病人死亡。聆讯后,李被裁定专业失德,5项指控中4项成立。就其中1项指控,李被予以谴责,另外3项则被停牌五个月。

法官有提及判刑选项

法官庭上提及判刑选项,包括医院令、监护令、监管和治疗令等,但指只有监护令可能是合适的判刑,最终决定为李宏邦索取社会福利报告,以考虑是否适合判处监护令。

女死者张淑玲,案发时52岁,她当日到李宏邦医生整容中心注射Botox后昏迷,翌日死亡,法医疑她对部份镇静及止痛药物有不良反应。
事件发生于2018年,当时被告李宏邦已86岁,他被指在张陷入昏迷后,未有向医护等人员披露全部他曾施用的药物。(资料图片)

李被指涉5项疏忽行为

李被指涉疏忽的行为包括:(一)尽管张淑玲最近曾摄取催眠药及禁食状态不确定,李仍继续施用镇静药物,(二)未有在她处于镇静状态期间监测氧气饱和度,(三)未有在她出现呼吸困难时提供氧气,(四)未有向她提供镇静剂的拮抗剂,(五)当其他医学专业人士询问时,隐瞒医疗和药物资料。

辩方的精神科专家指,李患认知障碍,而陪审团裁定他不适合答辩,但仍需裁定他有否做出控罪的行为。

案发时由李的儿子报警

控方案情指,李宏邦案发时86岁,任注册医生多年,于中环和尖沙咀设有诊所。于2018年11月11日下午,李的儿子李明升致电999报案中心,指李宏邦于尖沙咀格兰中心诊所内有女子晕倒。

救护员到场张已没有呼吸和脉搏

救护队目庄国栋早前供称,于下午5时许到达诊所,一名约70至80岁、自称医生的男子带他进入房。事主张淑玲当时躺在治疗床上,有一男一女正使用胶囊复苏器和施行心外压。庄询问发生何事,但没有人回应。其后,他检查发现张已无呼吸和脉搏。而在送院途中,庄的队员曾向张注射肾上腺素和持续提供氧气,令她回复心跳。

李未交代余下半片哮喘药的去向

到场的警员刘树生供称,李表示张因哮喘病发求医,李遂开半片药给她。他们追问余下半片药被如何处理时,李表现不适,没有回答。李的儿子李明升则指,他与母亲在尖沙咀逛街,收到李的求助电话,遂前往诊所。

急症科医生周志伟称,死者张淑玲曾被施用的4种镇静及止痛药中,其中一种有令血压下降及呼吸困难的副作用。(朱棨新摄)

顾问医生追问下仍指张哮喘发作

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顾问医生周志伟供称,张被送院时不清醒,瞳孔扩张。周致电报案人查问。一名年老的男子在通话中,声称是李姓的家庭医生,认识张和其家人,并称张有哮喘病历。李医生续称,张于当日下午3时许,在尖沙咀逛街时突然气促,怀疑哮喘发作,因此到其诊所求医。至下午4时,她的情况转差,李医生开出哮喘药,并替她进行人工呼吸。

李未透露曾注射Botox及其他药物

周指,李医生没有提及曾为张注射Botox,或施用镇静药物Propofol(异丙酚)和Midazolam(咪达唑仑),或止痛药物Lignocaine(里格卡因)和Pethidine(配西汀)。他解释,Propofol的副作用包括影响呼吸。Propofol没有解毒剂,若病人出现副作用,可提供支援性治疗;另外三种药物则有解毒剂。若知道张曾被注射该些药物,他会咨询香港中毒咨询中心,并跟从中心的建议进行治疗。

伊利沙伯医院顾问医生邓庆玮称,他因想理解女事主张淑玲受过甚么治疗,张入院当晚致电“WP Li”,但仍未获知张曾被施用的所有药物名单。(朱棨新摄)

晚上再查询才提及曾注射Botox

伊院内科副顾问医生邓庆璋供称,于同晚约9时和一名叫“WP Li”的人通电话。“WP Li”自称是整形外科医生,又称张是其病人多年,曾医治张的先天性眼睑下垂、肌肉痛和脱发。此外,“WP Li”每1至3个月,便替张注射Botox一次。“WP Li”又称,张有哮喘,但他不是治疗张哮喘的主诊医生。

仍有两药未有披露

张涉案时到其诊所以接受注射Botox,并曾服食安眠药物Stilnox(思诺思)。同时,因为张对注射Botox感到焦虑,“WP Li”遂注射Propofol。此外,他把Botox和Lignocaine的混合物,在张的三个不同位置注射,但该“WP Li”没有提及向张注射铁静齐Midazolam和止痛药Pethidine 。

张或对部份镇静及止痛药有不良反应

控方案情续指,张翌日心脏骤停,于早上9时许宣告不治。血液测试显示张并非因注射Botox而中毒,但验出上述该些药物。法医指,张的死因为支气管肺炎,其他相关因素包括上述4种镇静和止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引致过度镇静,和缺氧性脑损伤。

案件编号:HCCC1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