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童被绑架强奸案 “四条哥”求保释再被拒 官称或囚逾十年
13岁女童疑为朋友出头得罪黑帮,圣诞夜被绑架强奸,4名男女被告被裁定罪成。案件原定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但女童的创伤报告尚未完成,案件押后至12月2日判刑。被指是案件首脑,外号“四条哥”的首被告陈宏烽,解聘律师后,致函法官要求保释。法官张慧玲直指陈是罪魁祸首,且案情“又剥衫,又影相”,指陈或要面对逾10年监禁,至少也会判囚7年,不可能准他保释,但答应为陈再索取医疗报告。全部被告继续还押。
4名被告:陈宏烽(20岁,案发时为中二生)、林佑澄(19岁,跟车工人)、李珮怡(18岁),及张浩𬬭(20岁,职业训练学院学生)。4人同被控绑架、袭击、制作儿童色情物品3罪,陈单独被控1项强奸罪,案发于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厦单位。
X未出席会面创伤报告未完成
控方透露,女事主X未有出席早前的会面,将安排之后再与她会面,料可于11月28日可完成其创伤报告,法官因此把判刑押后至12月2日。
陈除强奸并涉其他罪
法官另向解聘律师的被告陈宏烽称,她已收到陈的信件,但强调陈想候判期间获得保释并不可行,因陈是案中主脑,罪魁祸首,除了强奸罪外,亦涉其他控名,且案情包括剥衫影相等,指陈或要面对逾十年的监禁,至少也会判囚7年,不可能让他保释。法官又提醒陈,在判刑方面要有心理准备,但称现时仍未有定案。
陈称难找案例 官回应自己攞嚟
陈亦指,在还押时寻找案例有困难,法官回应指陈原本有律师代表,但律师被他解聘,称:“你自己攞嚟。”著他尽力寻找案例。此外,法官因应陈信中提及的情况,再为陈索取医疗报告,但表明不会公开其情况。
事主X曾与次被告拍拖数天
案情指,案发时13岁的女事主X,来自单亲家庭,她升中学后在网上认识了一班朋友,当中有人是黑社会成员。X曾与本案次被告林佑澄(外号熊猫)拍拖数天后分手。首3名被告互相认识,第四被告是首被告陈宏烽的“𡃁”。
X圣诞节被绑架到单位遭殴打
案发前约10天,X的一名女性朋友被首被告陈宏烽(外号四条哥)逼参与“仙人跳”骗局,X为友出头,遭陈指责X令他损失2万元,并要X还钱。圣诞节当日,X被绑架到山林道的单位,她在单位内遭陈的十多名手下包围,她被迫X脱衣并被拍下过程,X在众目睽睽下赤裸身体,遭李和陈的手下轮流拳打脚踢,李又用茶和啤酒淋她的头。
X被强奸并要拍片称会还款给四条哥
陈之后带X到附近酒吧饮酒,返回单位后,陈借故把X带入房,逼X口交及强奸X,又拍片要X说:“我对唔住四条哥(即陈)。”及:“要喺30号之前还返2万畀四条哥。”陈完事后付了100元给X乘车回家。X母在12月27日发现X有不寻常伤势后联络社工,最终揭发事件。
案件编号:HCCC 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