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栢芝高院案作供 买世纪大厦单位急需4千万 找圈内人帮忙不果
艺人张栢芝被前经理人追逾千万案续审,张栢芝今(5日)在高等法院作供,张称他与本案原告余毓兴谈合约前,已有13年演出经验,明白签经理人合约,要考虑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若好的会当他是家人。她指在中国星时已任她助理的周静仪(Emily),后来亦跟她一同离开中国星,继续帮她工作及处理大小事务,包括接洽工作。
张称她在2011年以1.28亿购买中半山世纪大厦单位,她只负责睇楼,其他事都交周处理,周后来告知她,若未能付4千万尾款会有严重后果。她曾向两名圈中人求助不果,最后联络上余,但否认有余是其“契爷”,又说:“个个都话识我爸爸架啦。”
原告为余毓兴、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为张栢芝。余称与张在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曾签下《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并张两部与电影相关的合约,要张参演6部电影,但余指张未有履行合约,因而索偿1276万。
曾历两经理人包括向太
张栢芝今出庭作供指,她于1998年起从事演艺事业,在签署涉案合约时已有13年的演出经验,在余成为其经理人之前,她有过2个经理人,分别是朱永龙及向太。
签经理人合约要考虑诚信非金钱
张同意对经理人合约等有相当经验,签署全球独家合约前要首先考虑诚信,而非金钱及签约年期。张称:“如果𠮶个人系好嘅,我会一世当佢家人。”
周静仪在中国星时已是其私人助理
张又称,她从2000年加入中国星集团后,中国星指派其现经理人周静仪(Emily)成为其私人助理。在她离开中国星后,周亦跟著她离开公司。外界大多认为周是她的经理人,二人至今仍关系密切。
与周关系好到毋须合约
原告方质疑,在2011年,周的薪金由谁支付。张说周当时没有雇主,她们是以分佣金形式合作,她形容与周是:“感情好到无contract绑死。”张又称,与周的关系特殊,景气好时会多分佣金予周,如她怀孕等没有收入时会再调整,没有支付固定金额。
指周可共患难 生活上一切交周处理
张形容,她和周的关系是可共患难,周会帮她处理一切事务,特别是与数字有关的工作。张称她由1念到7,数到8已经有恐惧,她甚至不记得自己的电话号码,但会记得周的电话,其生活上如缴交水电煤单、增值八达通及其儿子的事项,都依赖周去处理。
接洽工作亦由周处理
张又指,她当时没有其他员工,合约由周代为处理,就接洽工作,合作方一般会先接触周,若周认为有关工作“OK”,会再与其商讨。张一般只会过问3个事项,分别是价钱、工作日子及时长。
买世纪大厦单位时只负责睇楼
张称她在2011年7月,透过其名下公司“EasyJet”买入港岛中半山世纪大厦一单位,价格为1.28亿,不是少数目。她只负责“睇楼”并觉满意,其后所有交易事宜,均由周代为处理。张忆述当时业主开价高于1.28亿,她与业主“拗”好意头,故对此印象深刻。她其后收到周的通知,指购入该物业的尾款:“如果无4千万就好大件事。”
否认曾叫余契爷
张称,先后向三位娱乐圈人士求助,惟最终未有成功,最终她接触余毓兴,但否认有叫余“契爷”,亦不清楚余是否与张父认识。张称:“个个都话识我爸爸架啦!”
聆讯下午继续。
案件编号:HCA 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