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 5原居民以上诉庭裁决求重新排期 官只押后至下周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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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元朗原居民涉与发展商串谋“套丁”,被控串谋诈骗罪的被告,案件原于上周一(22日)开审,惟他们以上诉庭颁布一宗同样涉套丁的案件下裁决,要求案件押后,5名原居民的案件,今(29日)再于屯门法院聆讯,惟他们的律师称需时准备,要求搁置审期。裁判官覃有方认为没有必要,把案押后至下周一再续。

5名被告:陈永坚(42岁,建筑工人)、杨启光(56岁,质量控制员)、骆天龙(42岁,水电工)、黄观胜(58岁,的士司机)、陈志明(71岁,的士司机),被控1项串谋诈骗罪,指他们于1991年至2017年间,向地政总署申请建屋牌照期间,分别与水蕉新村村长程振明及其他中间人,讹称他们在水蕉新村有土地,且不涉与任何人订定任何协议或安排,以转移土地权益,亦无意将“丁权”售予任何人或发展商,诱使该署批出兴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其中3名原居民被告:杨启光、黄观胜、陈志明(由左至右)。(陈晓欣摄)

辩方指判辞涉宪法争议需时准备

代表5名涉“套丁”原居民的律师,今再向法庭申请搁置审期,他们指上诉庭上周所下判辞,当中提及宪法争议,对抗辩方向有重大影响,他们认为数周内不足准备,希望可重新排审期。

抗辩不会因上诉庭裁决有重大改变

惟裁判官覃有方指,本案原本预作的审期长达廿多天,现尚余21日审期。控方亦反对重新排期,认为辩方在上诉庭下判辞前,必然已有两手准备,不会因有判辞而有翻天覆地的改变。

官指尽快处理亦是公平审重要一环

覃官亦认为,法庭已就本次审讯安排好证人到庭,认为尽快处理亦是令被告获公平审讯的重要一环,认为没必要浪费余下时间,只把案押后至明年1月5日再续。庭上透露,辩方将争议被告的招认可否呈堂。

王光荣及程振明审讯押后至9月续审

这5名被告所涉“套丁”项目,为“村屋大王”王光荣在元朗十八乡所兴建的“晓门”项目,涉及金额达10亿元。王光荣与水蕉新村村长程振明亦有被控,他们的案件早前已在区域法院开审,并会于明年9月作结案陈词。

上诉庭上周裁裁11名涉套丁上诉人得直

上诉庭于上周二(23日)就2015年沙田大𪨶村套丁案裁决下判辞,裁定案中11名原居民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及判刑,但主要原因是辩方律师严重疏忽,上他们就宪制的争拗,全部不获上诉庭接纳。

案件编号:TMCC 14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