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苑大维修围标|智库:香港“制度性失效”逊印菲 倡刑事化围标
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揭示本港楼宇大维修潜在围标问题。民思政策研究所今日(6日)公布有关打击围标的研究报告,指出香港目前应对围标的防控体系,已陷入制度性失效,监管有效程度在东南亚落后于日本、新加坡,以至印尼、菲律宾等,建议当局设立人工智慧风险预警系统、设立专责政府单位,提供招标程序协助等。
民思政策研究所所长、行会成员汤家骅指现时《竞争条例》仅适用于民事责任,《防贿条例》范围亦过窄,法团的角色存在灰色地带,建议修例将有关围标行为刑事化。
民思政策研究所公布最新有关打击围标的研究报告,研究总监潘学智指现时强制验楼计划下,楼宇维修个案严重积压,估计市场需要10年才可消化楼宇大维修的需求。他又提到围标造成工程费用溢价高达五成,部份承建商更会预先将围标罚款费用纳入工程费用当中,估计每年造成本港400亿至2,500亿元经济损失。
报告又比较香港与其他地区的围标防控体系,发现与全球先进经济体存在严峻差异。潘学智举例指新加坡有“宽恕政策”,100%免罚围标的首名举报者,并设立部门进行主动市场监察,订立三年营业额10%的最高罚款;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等地,则已将围标刑事化,部份已设立电子采购系统,减少人为干预。
报告为上述地区的防范风险能力分了三级,指出香港正面临系统性危机,危机深度甚至已经超越最低的第三级,即印尼、菲律宾,需单独分类,潘学智形容结果令人痛心。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指,现行法例监管范围过窄,《竞争条例》虽禁止围标,但仅属民事,无法追究刑事责任;《防止贿赂条例》第六条仅规管贿赂他人撤标之行为,且只适用于公营机构投标,又提到条例第九条中“代理人”的定义只限受雇或代表他人人士,惟法团不是屋苑代表,而是屋苑本身,存在灰色地带。他建议政府修例,令条例适用范围扩大至私人工程及涵盖所有围标行为,同时明确法团的“代理人”角色。
早前发展局局长宁汉豪曾表示,会探讨日后交由政府或独立法定机构进行楼宇维修工程招标。汤家骅认为,本港奉行资本主义制度,政府尽量不介入私人市场行为是基本原则,又认为若每一宗招标都要政府派人监督,会造成庞大的开支,未必符合政府有效运用公帑的财政原则。
报告亦提出另外五项建议,包括设立专责政府单位,为法团提供招标程序协助等服务;建立区块链招标平台,确保招标过程及数据不可窜改、全程透明;开发人工智能围标风险预警系统;鼓励居民参与监督,培训社区志愿者成为公民审计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