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管理懒人包|看清法团、管委会职权 大维修流程 什么是围标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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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灾夺去逾百人性命,令大众再次关注屋苑法团管理的重要。《香港01》综合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筑物管理条例》等资料,整理一篇懒人包,简介屋苑管理最关键的部分: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权责。

去年大埔宏福3.3亿元大维修引起业主不满。(资料图片)

1. 什么是公契?公契有什么作用?

大厦公契是在土地注册处注册的法律文件,是发展商、业权人及经理人签订的契约,订明业主之间、发展商和经理人的权利、权益和责任,对所有业主均有约束力。公契的作用可厘清权责,界定私人地方、公用部分的范围,以及订明各单位的业权份数。

2. 业主立案法团是什么?如何成立?

业主立案法团是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成立的独立法人组织,代表所有业主管理建筑物的公用部分,行使和执行有关权利、权力、特权和职责,有权管理大厦、维护保养、推动大维修、任免物业管理公司及监督其工作等。法团可代表业主提出诉讼或被起诉。法团业主大会可讨论各项有关大厦管理的事宜,并作出对所有业主均具有约束力的集体决定。法团须就大厦公用部分及法团财产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

业主立案法团是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成立的独立法人组织。(资料图片)

如何成立法团?

-由总共拥有不少于5%业权份数的业主所委任一名业主作为召集人,申请召开业主会议。

-召集人要在会议举行前至少14天通知全体业主。

-会议须符合法定人数,即业主人数的10% 。

-召集人须确定业主委出管委会的决议获过半数票通过,以及获总共拥有不少于30%业权份数的业主支持,亦须确定业主借以过半数票通过的决议,决定管委会委员的人数。

-新委出的管委会须在有关业主会议结束后28天内,向土地注册处申请注册成为法团。

3. 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是什么?有什么职责?

大厦管理事务繁多,如每个决定都要召开业主大会议决,难以迅速及妥善地处理大厦事务,因此法团日常事务主要交由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办理,一般情况下,条例授予法团的权力及委以的职责,须由管委会代表法团行使及执行。大厦所有业主都是法团一员,可在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委任适合的业主担任管委会委员。

-管委会必须委任主席、秘书和司库,当中秘书和司库可由非管委会委员和非业主出任。 而管理委员会的主席就是业主立案法团主席。

-管委会须定期召开周年业主大会、管委会会议、拟备法团财务报表及会计师报告等。

乐翠台维修风波中,业主成功选出新一任管理委员会委员。(资料图片)

(a)如何选出管委会委员?哪些人不能担任委员?

-在业主大会上委任管委会委员时,以“得票最多者当选”投票制进行。

-未获解除破产的破产人、过去5年在港或其他地方因犯罪被判处为期超过3个月而不得以罚款代替监禁的人士,无资格获委任为管委会委员。

(b)管委会的任期

-管委会须在法团注册成立日起计的15个月内召开法团的第一次业主周年大会。其后,管委会应在每次业主周年大会后的12至15个月内,召开一次业主周年大会。

-管委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一年到两年,通常在周年业主大会改选。任期届满后,委员需要卸任,并通过新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原委员亦可竞选连任。

(c)管委会委员如有错失?需要负责吗?

法例订明,管委会委员或不属管委会委员的秘书和司库,如真诚地及以合理方式行事,无须为以下行为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法团在行使权力或执行职责时所作出的作为或造成的错失;或代表法团的任何人在行使法团权力或执行法团职责时,所作出的作为或造成的错失。

以往业主争取5%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以求监察或推翻大维修议决。

4. 业主大会议决以过半数票决定

-业主大会上提出的事项,均由亲自投票或委派代表(Proxy)以过半数票决定。

-但是有关大维修的议决,不但需要法团业主大会(法定人数为业主人数的10%)以过半数票通过,亦须至少5%业主或100名业主(较少者为准)亲身投票通过相关决议。

业主大会上提出的事项,均以过半数票决定。(资料图片)

5. 5%业主可要求召开大会

-一般而言,管委会负责召开业主大会,但在不少于5%的业主要求下,管委会主席亦须就相关业主所指明的事宜召开业主大会,所以法团发生纠纷或维修争议时,业主都积极争取5%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以求监察或推翻大维修议决。

-如管委会主席收到5%业主的要求,必须召开大会,否则业主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颁令,强制管委会主席召开法团业主大会,届时主席可能要承担个人责任及有关的讼费。

6. 推翻或暂停大维修,或要对簿公堂

即使业主在大会上想推翻大维修议决,将来或要与承建商对簿公堂。2024年柴湾乐翠台发生亿元大维修风波,业主曾打算在特别业主大会推翻大维修,但工程承建商表示,如终止工程,将追讨总工程费约30%,即数千万元赔偿。

2013年沙田翠湖花园卷入2.6亿元围标案,当时法团会想事情明朗化,才再发放有关工程费用,但工程公司即入禀向法团追讨逾3,174万元工程费。

去年负责乐翠台大维修的承建商在屋苑张贴告示,指如业主最终决定终止或暂停工程,将追讨总工程费约30%,即数千万元赔偿。(资料图片)

7. 物业管理公司是什么?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是受聘协助执行大厦管理的工作,主要负责安排保养及维修大厦的公用地方及设施、保持清洁、安排保安服务及监督收取管理费。此外,物业管理公司须就每个财政年度拟备预算草案及财务年度建议开支,保存帐簿或帐项纪录及财务纪录。

当屋苑成立法团后,物业管理公司则要听取法团意见,并考助法团处理法律、财务、维修、工程等日常事务。

为何难以更换管理公司?

除非物业管理公司自愿终止合约,否则业主如想主动终止管理公司的合约,须在业主大会以过半数票通过;及获总共拥有份数不少于50%业权支持,所以门槛颇高。

业主可向市建局申请楼宇维修资助与支援。

8. 大厦维修有什么步骤?

1)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召开会议讨论及议决是否进行楼宇复修工程。

2)安排招标聘请工程顾问,开标并进行回标分析,面试工程顾问,召开会议商讨及议决工程顾问,与中标工程顾问签署工程顾问合约。

3)工程顾问进行楼宇勘察,制定标书,提供工程估价。

4)召开会议确认工程标书及招标安排,招聘工程承建商,开标及进行工程承建商回标分析,面试工程承建商,召开业主大会商讨及议决工程项目及工程承建商。

5)在工程顾问的协助下,密切监察楼宇复修工程的进度,或另外聘请工程监督去处理日常巡查。

6)验收已完成的工程及解除命令,工程承建商在保固期内修补损毁。

(详见楼宇修复平台网页)

业主立案法团要处理楼宇大维修工程(资料图片)

9. 围标是什么?

围标是在招标人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个或以上的竞争者同意在投标时不作竞争,让其中一名合谋成员“中标”。

最常见的一种围标方式,是竞争者之间协议让某一方中标。为了支持该名指定中标者,其他投标者会放弃投标、撤回标书、或提交高价或包含不合理条款的标书。

一个健康及具竞争性的投标过程,是供应商自行准备标书及投标。围标的行为会导致价格上升,更可能令产品及服务质素下降。在《竞争条例》下,这是一项严重反竞争行为。

2024年廉政公署与竞争事务委员会经深入调查,揭发犯罪集团在其他屋苑及不同维修工程中,有涉嫌贪污和围标行为。(资料图片)

围标的不同形式,包括:

-抑制投标: 一名或多名竞争对手协定不投标,或撤回已递交的标书。

-掩护式投标:某些投标者同意出价高于预设中标者,或提出较内定中标者吸引力稍逊(或招标者不会接受)的条件。

-轮流中标:竞争对手协定在一连串的合约中轮流中标。

-协定最低出价:竞争对手协定投标价不会低于某特定水平。

为诱使内定的“投标落败者”参与围标,该等成员可能会获得内定“中标者”提供的补偿,或获分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