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麦美娟称授权票限制可再“加辣” 业主应参与更多
立法会昨日(14日)就大埔宏福苑五级火后的安置等问题作讨论,民青局局长麦美娟在会上指,将修订建管条例,包括就大型维修工程和大额采购提高亲身出席和投票门槛、就授权票设上限等。她今日(15日)在电台节目上说,有意见反映新修订将会增加业主立案法团召开会议的难度,但会再咨询业界及立法会意见,有需要或会“加辣”,例如业主需在证人见证下签署授权书等。
麦美娟今早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中说,在现行制度下,每户业主需集资3万元,并有5%业主同意进行的工程便是“大维修”工程。她指在2024年已就建管条例进行第一轮修订,以往未必获社会关注和接受,今次因宏福苑火灾,社会关注度提高,遂进行第二轮修订。
麦美娟提到,过去有顾问公司建议业主除符合屋宇处规定的工程外,再建议额外增加其他工程,令大维修成本上升。因此在新修订下,大维修金额愈大,便需获更多业主同意,“(业主)愈畀得多钱,应该要更加关注”。
至于委任代表文书,即“授权票”,麦美娟指新修订会就每人可获的授权票设上限,法团在开会前亦需列出已签署授权,及获授权人名单,届时业主如发现不妥,“见到佢隔离屋𠮶个其实都搬走咗10年,点解仲可以有人签授权书”,便可提出要求法团验证。她补充指,业主如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将被视为无效。
麦美娟指就授权票限制,会再咨询业界及立法会意见,以审视有否需要“加辣”,如业主需在证人见证下签署授权,或需写明各议程的投票意向等。另外,新修订条例亦会要求顾问公司、法团等作利益申报,如顾问公司需申报与工程公司过去有多少生意来往,若顾问公司拒绝透露,业主应考虑是否聘用该公司。
她续说新修订亦会列明业主大会的议程、会议召开等安排,如过去有大会临时取消,或有业主收集到足够业主召开会议后,想讨论的议题却不在议程中等。麦美娟提到有意见反映新修订下“难开会”,她指过去业主“一要夹钱就出嚟,跟住就嗌交”,然后便要求政府帮忙,但平日则不关心大厦管理,“业主系咪应该要参与更多呢”。她指希望业主多亲身参与,如为方便开会而降低标准,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