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发展局推拆墙松绑新机制 订明请示高层介入期限 全港适用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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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施政报告》提出,进一步为北部都会区发展拆墙松绑,简化行政流程。发展局早前发出“总务通告”,为规划署、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定下审批时间,就未能在部门层面解决的个案,部门需请示要求高层介入。另外,通告规定北都项目批则处理时间由60日缩短至45日。
适用于500个单位或以上的大型住宅项目
发展局表示,新措施包括内部监察和高层介入机制,并会于全港落实,适用于500个单位或以上的大型住宅项目、楼面达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商业发展和产业用地的建造。
新措施涵盖整个发展流程的规划、地政、建筑三个关键审批阶段,其中规划署至少80%查询及申请须在6个月内完成,又建议在现行法定规划申请流程之外,并设立一个三层监察或上报机制。
地政总署针对大型租契修订及土地交换申请,须在接获有效申请后20周内将建议提交地区地政会议,并在10周内向非新界豁免屋宇项目,发出符合规定证明书或相关解释信件。
发展局联同辖下和其他部门,就发展流程中的关键审批程序制定新措施,从而加快大型项目审批。(发展局图片)
发展局联同辖下和其他部门,就发展流程中的关键审批程序制定新措施,从而加快大型项目审批。(发展局图片)
一般建筑图则处理时间缩短四分一至45天
屋宇署将北都项目的一般建筑图则处理时间从60天缩短至45天,即缩短四分一;且无论北都或非北都项目,至少80%的一般建筑图则须在首次或第二次提交时获批。
就未能在部门层面解决的个案,部门需请示要求高层介入,其中北都项目将上呈到北都专案监督办公室,该办公室由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主持;而非北都项目将上呈到由发展局副局长主持的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
当局指,专案办和督导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处理个案和监察绩效,又强调不会取代部门现时的审批职责与权限,而是主要提供讨论平台理顺不同意见和处理棘手个案,并由高层适时给予指示让项目得以前行。
发展局联同辖下和其他部门,就发展流程中的关键审批程序制定新措施,从而加快大型项目审批。(发展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