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运物局:删除强制佩戴安全带条文前 不会按条文执法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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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搭巴士强制佩戴安全带法例实施近一周,争议持续发酵。运输及物流局今日(30日)宣布,经征询律政司意见,认为相关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局方会尽快以附属法例形式刊宪删除条文,而在条文予以删除前,政府不会按该条文执法。局方称会广纳各方意见,考虑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则下,同时充份顾及实施新规定过程中的各项关注,并在改善安排后再咨询立法会,适时再推出。
乘搭巴士强制佩戴安全带法例实施近一周,争议持续发酵。运输及物流局今日(30日)宣布,经征询律政司意见,认为相关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会尽快以附属法例形式刊宪删除条文。(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运输及物流局指,因应社会对《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适用范围的讨论,经征询律政司意见,认为乘客在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巴士上须佩戴安全带的法律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即是将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扩展至涵盖所有车辆的座位,为乘客提供更佳保障。
局方指,会尽快以附属法例形式刊宪删除《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中的相关条文,即第8D条及有关的条文(如适用)。该条文在刊宪删除后将不会有乘客在乘坐专营巴士或非专营巴士时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而在条文予以删除前,政府不会按该条文执法。至于其他车种,包括私家车、的士、货车、小型巴士、特别用途车辆、学生服务车辆,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仍继续生效。
局方指,下一步会广纳各方意见,考虑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则下,同时充分顾及实施新规定过程中的各项关注,并在改善安排后再咨询立法会,适时再推出。与此同时,局方会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公众自觉佩戴安全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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