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暂缓内幕:特首要求即日“止蚀”  消息指一定再推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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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强制佩戴安全带新法例在1月25日生效,仅仅实施五天便出现戏剧性转折。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今日(30日)下午见传媒,承认法律条文存在“技术不足”,未能反映立法原意,宣布将尽快删除强制佩戴的要求,待完善条文后再推出。

一条酝酿多年、旨在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法例,为何会实施短短数日就要暂缓执行?风波急转直下,源于昨晚(29日)一个关键的法律质疑。据了解,政府高层意识到条文有问题后,今日专门举行工作会议商讨对策,行政长官李家超表明“有问题要承认”,要求即日处理。

江玉欢表示,目前相关条例仅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即该日期之前首次登记的巴士,即使配有安全带,乘客倘若不佩戴亦不会负上刑责。(梁鹏威摄)

江玉欢社交贴文激起千层浪

事件的导火线,在于立法会前议员江玉欢昨晚在社交媒体的一则帖文。身为律师的她指出,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中,规定巴士必须安装安全带的第8AB条,仅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换言之,几乎所有目前在街上行走的巴士,在法律定义上并不受此条款规管,乘客在这些巴士上不戴安全带,根本无法入罪。

据了解,这则帖文迅速在政府内部引起讨论。今早,特区管治班子除了依惯例举行“早祷会”,更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商讨对策。知情人士透露,李家超在会上态度鲜明,要求团队必须“果断处理”。特首表明,有问题就要承认、就要处理,绝不可以硬撑说“无问题”。他更要求相关官员“今日立即处理”。

行政立法机关集体“睇漏眼”

虽然政府反应迅速,但今次事件亦暴露了行政与立法机关在法例制订与审议过程中的严重疏漏。有政府中人直言,条文出事,说明很多环节都出了问题,事实上,制订法例的运输及物流局与负责草拟的律政司均未能察觉“新登记”日期的限制会造成如此大的执法漏洞,是明显的技术失误。

《道路交通(安全装备)法例》第374F章第8AB条订明,每一辆巴士都必须在乘客座位设置安全带;第8D则订明,凡乘客乘坐第8AB适用的巴士,都必须佩戴安全带。

立法会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负责审议的法案委员会。翻查纪录,上届立法会的相关法案委员会审议条文时,无人提出疑问,包括昨日指出疑点的江玉欢。作为法案委员会成员,会议纪录显示她当时并没有发言。

垃圾征费翻版? 政府中人:性质不同

今次事件难免令人联想到曾经引起轩然大波、最终被无限期暂缓的垃圾征费。两者同样是推行前被指解说不足、执行细节混乱。然而,据了解,政府内部评估认为,两宗事件的本质截然不同,因此处理手法亦不一样。

2024年1月22日,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就公众对指定垃圾袋的物料质疑作出回应。最终垃圾征费措施在5月27日宣布无限期搁置。(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垃圾征费之所以“触礁”,是因为社会对于“收费”本身存在巨大争议,加上回收配套未完善,市民的反弹涉及政策的根本原则。相反,巴士安全带法例的“初心”是保障乘客安全。有知情人士明言,政府认为,社会对佩戴安全带可保障乘客安全这个大原则有广泛共识。

消息:佩戴安全带一定做、会尽快处理

安全带条例生效后坊间有不少非议,但多数是针对执行细节,例如安全带太脏、难扣或未顾及手抱婴幼儿人士等特殊情况。政府中人分析,既然佩戴安全带有需要,就一定会做,而且不会拖。陈美宝今日下午见传媒时,没有提及修例重推时间表,但知情者强调,相信有关部门会尽快处理。

强制巴士乘客戴安全带的新规例已于1月25日实施,运输署表示,法例实施初期,政府会以持续加强宣传和公众教育为先。(政府新闻网影片截图)

政府今次选择“自断”法例要求,无疑是一次尴尬的“跪低”,但从危机管理角度看,“果断止蚀”亦可避免政府陷入更长时间的法律泥沼与公关灾难。然而,暂缓不代表问题解决。陈美宝承诺会“完善法律条文”,但市民对于巴士安全带的卫生、设计等方面的质疑并未消散。

政府若想下次重推时顺利过关,除了修补法律漏洞,更必须切实解决执行时的“落地”难题,否则,单靠修改几个字眼,恐怕不足以令所有市民心甘情愿地扣上那条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