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拟推教师执业证 蔡若莲:研首年设过渡期 不符资格仍可教

撰文: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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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拟修例引入教师执业证书,建议每3年需续牌一次,亦须符合每3年专业进修150小时、申报有否干犯刑事罪行等要求。局长蔡若莲出席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时表示,新制首年拟设“过渡期”,届时教师倘不符执业证资格,仍可在校任教。

教育局长蔡若莲表示新制首年拟设“过渡期”,届时教师倘不符执业证资格,仍可在校任教。(资料图片)

如转校或被解雇 证书仍有效 不会影响求职

教育局局长蔡若莲预料,制度实施首年需处理大量申请,加上学校及教师或需时适应,局方初步拟在条例实施首年设过渡期,教师届时倘未符合申领执业证资格,仍可在校执教,而教育局亦会同年起处理申请。她表示,执业证书有3年有效期,其间教师若转校或被解雇,证书短期内仍有效,不会影响求职。

蔡若莲又称长期代课教师,性质同一般教师一样,均须申请执业证书,至于短期代课教师,即每次代课不多于3天,且一年代课不多于30日,可获豁免。

如干犯刑事 罪行未至钉牌 可重新申请执业证

至于学界关注执业证要求通常居港,非本地教师能如何达标。蔡若莲表示教师倘获聘,或声明未来12个月将在港生活,便会符合居港要求。蔡若莲又说,教师倘干犯刑事,但罪行不至于需取消其教师注册,其可重新申请执业证。

教育局准备修改《教育条例》,引入教师执业证书,拟每3年需续牌一次,证书要求包括
持有效的检定教员证明书或准用教员许可证;获学校聘请为该校教师;申报于过去三年有否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声明是否维护教师的专业,遵守包括《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则;符合指定持续专业发展的要求;以及通常居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