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奸前女友 被告指X上门发现错怪了他 自愿脱衣与他性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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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商人涉强奸前女友案,今(1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被告出庭自辩作供。他称曾与X拍两次拖,首次拍拖时已觉X管束甚严,并曾为阻他外出现弄破其车的车軚。后来二人再复合,他当时已婚,但X仍是易怒及有控制狂的性格,甚至反指其妻“抢人老公”。被告称他与X相处后期已觉“好惊”,觉得失去了自己。案发当天X到酒店找他时,怒气冲冲问其妻是否在场,后来发现错怪了他,X怒气渐消后,便自行脱衣性交。被告又透露,与X性交500次,从未试过穿鞋。

被告林德成,54岁,报称商人,被控于2023年9月26日,在红磡九龙海逸君绰酒店某房间,强奸X。X于案发时40多岁。

被告林德成。(朱棨新摄)

指X曾为阻他出门而弄破轮胎

被告今自辩指,他于1999、2000年时和X第一次拍拖,X当时对他管束甚严。他举例指,和X同住时,X会为阻他外出而弄破他汽车的轮胎。他在2001年后和X分手后,并认识现任妻子,他与妻结婚后育有两名子女。

2020年才与X再度熟络

他指,在第一次和X分手后,他与X只相约见过面两次,并无其他联络。见面时,X透露“识咗个男人”,并育有一子。至2020年夏天,X和友人到他开设的餐厅用膳,被告和X闲谈。X之后多次和友人或儿子到餐厅光顾,他和X熟络后,两人第二次拍拖。

妻信佛知他婚外情后表现平静

被告又称:“纸包唔住火。”其妻其后知道他有婚外情,他形容和妻子“老夫老妻,少咗激情”,加上已信佛,当时她表现平静。

指X复合后变控制狂

2021年5、6月,X表示其红磡单位租客不再续租,可以和被告同住,又指被告一星期陪X两次,其余时间可让被告陪家人,被告遂同意。惟他指,X之后变成控制狂,如他开车前往探往母亲,X也曾经开车跟随。

与X相处后期觉好惊

他补充,X在每个星期约3、4晚在红磡单位留宿,但其他日子也会突然到单位。若X未能见到被告,便会致电被告友人查问。他形容至拍拖后期已“好惊”,形容:“好似无咗自己。”

指X反指其妻抢人老公

他否认X所指,两人于2022年9月分手,指案发时两人仍未分手。被问及他表示“好惊”,但为何不和X分手,被告回应指X不发怒时,对他很好。但X讲及被告家人时,便会恶言相向,又指她较其妻早认识被告,其妻是“抢人老公”。

称只欠X约170万

就X指和被告分手后,被告仍然居于红磡单位但没有交租,被告否认,指他也有供楼。他承认拖欠X约170万元,但非X指称的500万元。

为免浪费才住酒店房

被告续指,一名生意拍档于2023年9月25日,从内地来港和被告洽谈。被告因此在涉案酒店预订房间,让对方晚上留宿。惟生意拍档最终不住在该房,被告为免浪费,便入住房间。

指X自行脱衣性交

X于翌日早上到房间,并怒气冲冲问其妻是否在房,被告指X疑心很重,遂向她解释。X其后怒气渐消,也发现错怪被告,便自行脱衣和被告性交。

性交500次从未穿鞋

就X供称,被告案发时曾称:“著波鞋仲兴奋。”被告否认,指两人性交500次,都未曾穿著鞋子。

指X在其家人群组传不雅照

被告续指,同日下午收到胞姐电话,问他为何在WhatsApp的家庭群组,发送不雅照片。他指,在红磡单内留下一部手机,认为是X用其手机发送照片,便致电X。X回复:“你咁钟意同屋企人沟通,我咪send(发送)哂俾佢地睇。”被告警告X勿再发送照片,否则会报案。

曾在发给女儿讯息指X不是家人

控方盘问被告时问及,为何他和X在房间时甜蜜,但X下午会发送不雅照片,被告回应称,他曾向女儿发送讯息,内容提及X不是他们的家人。他估计X当日下午看到该讯息后感到愤怒,因此发送不雅照片。

案件编号:HCCC4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