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YUT G0R”车牌被拒求覆核 车主不获法援想押后 官维持6.9审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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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有“壹”字的车主想申请自订车牌“YUT G0R”,遭运输署署长拒绝,指车牌影射某政府部门的首长。该名市民质疑决定不合理,提出司法覆核,并获法官高浩文批出司法覆核许可,及排期至本年6月9日审理。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聆讯,该车主称因申请法援被拒,正提出上诉,申请延后本案的日程。法官高浩文则指,根据本案的时间表,该车主似乎毋须延后日程,因此撤销其申请。

申请人梁皓壹(Leung Hoya Ho Yut),答辩人为运输署署长。

申请人梁皓壹不服申请自订车牌被拒,到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黄浩谦摄)

梁称申请法援被拒已提出上诉

梁没有律师代表,申请延后本案的日程。法官高浩文指法援署拒绝梁的申请,梁已就法援署的决定提出上诉,上诉聆讯排期至4月进行。梁指本案交由律师处理会更公平。法官认为根据本案现在的排期,梁似乎毋须延后审朞,因此撤销他延期的申请。

梁早前自行撰写申请书

梁早前自行撰写申请书,指运输署署长去年11月7日,拒绝他申请的自订车牌“YUT G0R”。署长理由是“YUT G0R”可解读成影射某政府部门首长的俗称,继而推论展示该号码的车辆,会被合理地视为属于或代表公共机构或政府部门。

梁认为署长决定缺乏客观评做基础

梁认为署长错误理解审批准则,其结论缺乏必要的客观连结及评估基础,指署长一方面容许另一自订车牌“1 G0R”,认为该车牌更易令人联想到特定称谓,却拒批他的申请,梁因而要求法官撤销署长的决定,并发还署长重新考虑。

案件编号:HCAL31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