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3职员涉收款为客开户 部份存洗黑钱风险 再两人认收款17万
汇丰3名时任职员,涉收款为两名中介所介绍的客户开银行户口,惟银行事后发现部份户口存在洗黑钱风险。其中一名任财政策划副总裁及一名客户经理,今(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认曾收款逾17万,他他争议其角色与另一名同案已认罪被告不同,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将3名已认罪被告的案件,押后至4月14日判刑。
同案两名涉任中介人的被告,将于5月4日进行判刑及答辩,众被告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3名汇丰职员已先后认罪
3名认罪被告案发时均在汇丰银行任职,包括:卢颖衡(30岁,财务策划副总裁)、劳焯俭(39岁,客户经理)及万卉(31岁,银行经理)。其中卢及劳今天认罪,万则早前已承认1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3人将于4月14日判刑。
同案另有两名任保险经纪的被告:韩杰(31岁),及周崟瑛(34岁),两人为夫妇,将于5月4日进行答辩。
5名被告共被控3项控罪
首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告卢颖衡、韩杰、周崟瑛和劳焯俭,指他们于 2022 年 11 月初某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串谋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使在汇丰银行任职的卢及劳,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韩或周接受利益,即成功开立银行帐户,将可获金钱馈赠。
第二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告韩杰、周崟瑛和万卉,指他们于 2024 年 10 月 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 日,串谋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使在汇丰任职的万卉,接受周的利益,即就每个成功开户,可获人民币 500 元的馈赠。
韩另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于 2025 年 2 月 16 日,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雇员郑璟,提供利益,即就每项银行帐户申请,提供港币 500 元的馈赠。
卢及劳案发期内收款逾17万
案情指,三名涉案汇丰银行职员于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在北角一间分行任职。卢颖衡与两名中介协议,协助两中介所转介的客户开立户口,并会就每个成功开立的户口收取贿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
卢颖衡其后安排同事劳焯俭协助开户,并就每个户口向劳焯俭支付贿款100港元。涉案期间,卢颖衡和劳焯俭按协议接受贿款共逾17万港元。
银行经理万卉早前已认罪
任银行经理的万卉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协助该两名中介转介的12名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并收贿共6,000人民币。
汇丰银行其后发现有250个开户的客户中,其中70个存在洗黑钱风险,并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
案件编号:ESCC165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