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女婿吴维昌医生涉不当用药 失眠病人死亡 判除牌18个月缓刑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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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查良镛)的女婿、普通科兼内科专科医生吴维昌,被指于2004年为一名失眠病人治疗时,涉不当使用药物咪达唑仑和安定,以及在情况需要时,没有转介病人至其他专科,病人住院期间离世。医委会于今年一月裁定吴维昌专业行为失当,判他从普通科医生名册中除牌18个月,缓刑30个月,相关裁决今日(6日)刊宪。

武侠小说作家金庸(查良镛)女婿、普通科兼内科专科医生吴维昌,被指于2004年为一名失眠病人不当使用咪达唑仑和安定,以及在情况需要时,没有转介病人至精神科专科。(香港内科及肠胃中心图片)

案情指,一名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病人于1988年起向吴维昌求诊,并于2004年12月3日至4日因失眠自行入住养和医院,同样由吴维昌治理。吴维昌亦是证明该名病人有能力订立遗嘱的医生。

该病人2004年12月3日入住养和医院后,按照吴维昌指示,曾多次接受咪达唑仑和安定的静脉注射,最后一次注射的时间约是12月4日晚上6时30分。同晚10时,病人心脏骤停,最后于10时30分死亡。

咪达唑仑和安定属于苯二氮䓬类药物,医生处方时需小心谨慎,在静脉注射后更需进行多项监察。研讯小组根据调查,认为吴维昌处方苯二氮䓬类药物时,没有适当的持续评估及检查。

另外,医委会秘书专家证人指,“静脉注射苯二氮䓬类药物在失眠治疗中没有立足之地,使用该类药物进行静脉注射以治疗失眠的风险远大于益处”。研讯小组同意专家意见,认为吴维昌不当地对病人食用高剂量及 / 或静脉注射苯二氮䓬类药物。

判词又指,吴维昌没有就病人失眠为病人转介至其他专科医生以进行诊症、精神评估及/或治疗。研讯小组认为,吴维昌理应知道自身能力范围,应转介病人至其他能妥善解决失眠根本原因的专科医生。

医委会于今年1月裁定吴维昌专业行为失当,判他从普通科医生名册中除牌18个月,缓刑30个月,相关裁决今日(6日)刊宪。(资料图片 / 廖雁雄摄)

研讯小组认为,吴维昌上述做法未达香港注册医生应有标准,裁定其三项专业行为失当。研讯小组考虑他承认违纪控罪的相关事实细节,以及无就专业行为失当一事抗辩,于2026年1月30日判处吴维昌从普通科医生名册中除牌18个月,缓刑3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