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消防处不接受宏泰“唔好教人做嘢”论 若察觉应通报消防

撰文: 任葆颖 陈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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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听证会今日(10日)第十场,首次有消防处代表在听证会作供。“宏泰消防”董事钟杰文早前作供指知道消防设备被关上、由另一承办商挂牌,惟因行内“唔好教人做嘢”观念根深蒂固,故没有跟进。

负责牌照及审批的消防处助理处长(牌照及审批)姜世明表明不接受钟杰文说法,承办商若知悉电源被关上或有“警钟唔响、水又无”等情况,应察觉到不只影响一个系统,便应立即通报消防处,让消防处通知居民。

消防处助理处长(牌照及审批)姜世明。(资料图片/黄宝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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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函通知承办商如遇系统失效应立即通报消防处及通知居民

姜世明在听证会上表示,消防处早已发出通函,通知承办商如遇到系统失效等情况,便应立即通报消防处,及通知居民。消防处继而会有措施,包括视察、向大厦提供建议,加强消防安全。

不过,杜淦堃表示,通函中英版的翻译不同,英文版只列出为“Defect(失效)”、中文版则“严重失效”,姜世明同意翻译有改善空间。

消防处助理处长(牌照及审批)姜世明。(资料图片/黄宝莹摄)

宏泰指“唔好教人做嘢” 姜世明:或钟唔响、水又无便应通知消防处

对于钟杰文指因“行内唔好教人做嘢”的观念,而没有就消防设备被关上作跟进,姜世明表明不接受其说法,强调消防设备的目的在于保障居民生命,如承办商知道消防设备电源被关上、无法发挥功用,或有“钟唔响、水又无”等情况,便应通知消防处,好让消防处通知居民。

两个承办商均有责任履行通报要求。

姜世明亦指出两个承办商均有责任履行通报要求。对于宏泰因知道另一承办商已入SDN,因此没有入SDN的情况,姜世明表示,专业承办商应察觉不只影响单一系统,可能“会令警钟无埋”,而若承办商只得悉其中一套系统已入SDN,亦应理解仍有另一套系统未入SDN。

根据消防通函,消防承办商是受委聘保养检查相关系统,如发现失效便须通知消防处。他又同意物管公司有协调角色,指管理公司要加强关注委派的承办商,若按物监局指南,物管公司监管消防设备是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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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委员会主席陆启康则追问宏泰是否清楚SDN涵盖内容,例如是否包括FAS等系统,并提出如宏泰不清楚SDN范围,应否向物管公司索取SDN资料再作跟进。姜世明同意此做法,又指可致电消防处查询,并强调系统保障市民生命,“不宜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