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幼稚园贿赂案 前主任林珍妮收款逾64万认是购物狂 囚25个月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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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涉向多名家长索款逾64万元贿款,以助他们的子女插队获该校幼儿班取录,林及多名家长同被廉署控告。林珍妮在求情信自称是“不善理财的购物狂”,因为陷入经济窘境犯案,她愿意承担责任,早日获释照顾家人。陈官斥林是事件的主脑,罪责最重,她严重破坏英基的信任和声誉,利用父母对子女优质教育的渴求犯案,完全暴露其贪婪。考虑到林认罪和任污点证人,减刑50%后判囚25个月,并须3年内向英基支付64万元。。

女被告林珍妮(54岁)承认4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5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余下代理人索取利益等4罪获存档法庭。案发于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

英基前行政主任林珍妮。(卢翊铭摄)
被告林珍妮案发时在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任职。(资料图片)

自认购物狂陷财困

陈官判刑时引述林的背景,她与八旬母亲同住,有两个妹妹。林在2011年加入英基,被辞退后于两所教育中心工作,林的同事称赞她做事认真尽责。林在求情信表达悔意,自认是“不善理财的购物狂”,因为陷入经济窘境犯案,她愿意承担责任,望早日获释照顾家人。林的家人同事都写信求法庭轻判。

官斥林是事件的主脑和推手历时3年

陈官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滥用职权,有预谋和持续地犯案,她操控目标人选插队入学,严重破坏英基的信任和声誉。林作为事件的主脑和推手,犯案时间横跨3年多,罪责是众被告入面最高,如非英基介入,被告很大机会持续受贿,本案完全暴露其贪婪和锲而不舍。

公平竞争的制度受到破坏

陈官指,涉案金额不是同类型最高,除了考虑被告所得利益外,亦要考虑到公平竞争的制度被严重破坏,动摇本港多年建立廉洁的基石,判刑须具严厉阻吓性,以儆效尤。

陈官采纳50个月作起刑点,因林认罪和任污点证人,可获减刑50%,最终判她入狱25个月,并须于3年内向英基支付64万元。

14名家长等囚8至14月 另有人在逃

林认罪后曾出庭指证曾贿赂她13名家长及1名商人,该14人早前已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8至14个月。该些家长不乏背景不错的人,包括有临床心理学家、岩土工程师,亦有曾投资银行工作。有家长早前求情时,直指林才是始作俑者,指她主动向家长索款;亦有家长称,觉得英基的制度,会先优惠买学券及有其他子女已在校就读的家庭,认为制度本身存在不公。控方早前透露,有部份涉行贿的家长在逃。

林案发时处理幼儿班的入学申请

案情指,林珍妮2011年入职英基任行政人员,案发时处理幼儿班入学申请。案发时,有家长的女儿面试后被列入轮候名单,当时有101人的优先取录次序高于其女儿。该家长向林查询申请进度并要求提供学位。林表示可收取2万元助安排学位,家长同意。家长在女儿获取录后,将一袋现金及一个苹果批放在快餐店待林取。

林收取贿款后有为该些家长的子女打尖插队

另一事件涉及有家长迟交入学申请,林收取10万元后,安排其子打尖212人。至于其余家长,则被索取2至10万元,助他们的子女获得面试机会及学位等。有家长曾问林安排是否安全,林称只要家长不告诉他人便安全。

校方发现后林已被解雇

校方于2021年发现林处理的部份入学申请违反取录政策,将林解雇。林同年4月被捕,警诫下承认受贿助安排学位。

案件编号:DCCC 703/2022, DCCC 603/2023(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