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质疑发泡胶封窗 徐满柑称宏业、鸿毅坚持 无法与制可阻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17日)举行第十四场听证会,去年11月26日大火发生时屋苑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主席徐满柑出庭作供。他表示,管委会曾就发泡胶向不同持份者提出意见,包括要求承办商使用中空板、以及询问消防署建议,惟“法、制都阻不了”。
徐满柑称新法团曾提出分期封窗
会上展示宏福苑大维修群组2024年9月 Whatsapp对话纪录,有居民质疑为何要同一时间封全部窗。徐满柑表示,当时新管委曾提出分期封窗,惟承办商解释,打凿有机会围绕全层,惊弹石影响其他楼层单位,“一做就要做埋咁多层,要做封窗”。
最初以为封窗物料是铝塑板 宏业指用发泡胶易于在切割
他又指,最初以为封窗物料是铝塑板而非发泡胶,但后来得知原来铝塑板只是用于少数冷气机的位置,他曾向宏业质询,对方指因为发泡胶易于在切割,方便工作,并强调铝塑板也非防火,遇到明火一样会点燃。
徐满柑称宏业曾回应发泡胶不会因烟头而燃烧 明火另论
会上又显示新管会曾收到住户燃烧发泡胶影片,之后新管委向宏业查询。宏业当时回应,发泡胶不会因烟头而燃烧,明火则另作别论。徐指,当时“好关注发泡胶”,曾问顾问可否用,获告知整个工程没有明火,亦已测试烟头不会令发泡胶起火。
杜官问,徐当时是否接受对方的说法?徐满柑表示不接受,只是无可奈可,曾要求承办商更换中空板但遭拒绝,因宏业指曾致电消防,消防表示无要求封窗物料需有阻燃性。
另外,鸿毅建筑师公司董事黄侠然在通讯群组发送附件回应发泡胶质疑。就使用发泡胶的看法,黄侠然称于现行法例,对于外墙修茸工程期间使用的保护物料,无硬性规定必需具备任耐火或阻燃功应。一般而言,已建成的建筑物外墙进行修茸工程,并不会产生严重的火警风险,上述胶板只视作临时保护措施,较棚装导致火势蔓延风险为低。
徐指,当时觉得可以进一步问清楚消防,曾致电消防,消防回复指“发泡胶无话唔比用系封窗,但要小心留意有无畀其他嘢去干扰。”
徐满柑续表示,由于承办商拒绝转用其他物料封窗,他便从网上找其他燃烧发泡胶的片段,指有部分发泡胶“冇咁易燃”,“叫佢揾畀我哋”,并争取第二及第三期的维修使用阻燃发泡胶,包括宏泰阁、宏建阁、宏新阁、宏道阁及宏仁阁。
徐满柑解释,曾就发泡胶的阻燃性能的证书与宏业和鸿毅吵到面红耳热,对方向他说“点解一定要咬住话要cert,揾唔到就唔买返来”,最终法团同意不要求相关证明。他强调,若坚持要求证书,可能令谈判停滞不前,最终无法换上任何更安全的物料。
徐满柑再解建议宏业“唔好影得咁流”之说
徐满柑早前在开案陈词中提到,曾建议宏业董事何建业拍摄发泡胶点火测试影片时“唔好影得咁流”。他解释,当时向对方发送一段YouTube影片,证明市面上确有阻燃性较高的发泡胶产品,“系想佢著咗个火自己熄得返”。“唔好影得咁流”的真实意思,是希望对方测试的时间更长,证实阻燃性。
他又表示,己尽力争取,惟香港法制无法配合,感到无奈。“本身我哋自己都住紧,都担心会否著火,唔系话代表居民,我哋觉得发泡胶唔适合,一上任就争取,无奈无论制度定法例,都无阻止使用呢样嘢。如昨证供,业界琴日系咪仲用紧,好普遍。法团无法争取唔用发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