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分期维修变8座同维修 徐满柑称曾争取分期但“争取唔到”

撰文: 任葆颖 陈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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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17日)举行第十四场听证会,去年11月26日大火发生时屋苑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第十二届管理委员会)主席徐满柑首次以事实证人身份在听证会作供。

听证会上展示工程合约条款,指原本工程分三期进行,但同时又载明“实际由法团作最终决定”。徐𣗊柑称曾询问能否分期,但宏业回复称工程规划已由上届管委会与工程顾问商讨并同意,若按一期一期做恐导致延误。他又同意宏业一直未有妥善处理居民忧虑,最后因争取不到而“不了了之”。

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第十二届管理委员会主席徐满柑。(黄伟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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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团曾向特首办投诉 担心承建商“烂尾”

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在听证会上展示多份投诉集资相关文件,指法团曾就集资事宜向民青局、市建局及黄𫓱等发出投诉与求助讯息。杜亦提到,徐𣗊柑未能同意第6期的集资安排,亦有向特首办投诉,质疑法团为何在开工前仍需付清工程费,并担心承建商可能“烂尾”,同时亦指承建商未有提供进度表等可供参考的资料。

4月5日清明节,在大埔宏福苑封锁范围外可见,大维修的棚架及棚网已全部拆除,火烧痕迹更明显。(资料图片/郑嘉惠摄)

工程列分三期进行 同时列明明“实际由法团作最终决定”

就工程合约条款,杜淦堃指出合约内容显示,开工日期需待工程顾问发出同意书后才可开工,承建商亦须在开工起计列明工作天数。合约所载的方案则以“每座360工作天”作为完工计算基础。杜并展示合约资料,指原本工程分三期进行,但同时又载明“实际由法团作最终决定”。

听证会亦展示2024年5月9日的工程会议纪录,徐𣗊柑表示自己不记得是否有参加会议,并称自己当时没有出席。惟会议纪录所列第一期工程包括宏昌、宏盛及宏志阁;第二期为宏泰及宏新阁;第三期则为宏道及宏仁阁。

受宏福苑火灾影响的七幢楼宇居民,4月20日起可分批返回单位执拾物品,最多4人上楼,可逗留最多3小时。(资料图片)

杜淦堃指出,相关文件显示搭棚安排存在前后次序,惟最终8座同时搭棚,徐𣗊柑承认此点。至于分期展开的时间表,杜展示宏业准备的工程发布会简报表,内容显示第二期会在第一期展开后1至3个月内进行,而第三期亦会在第二期展开后1至3个月内推进,他认为虽然名为分期,但实际上有不少时间重叠。

分期变8座一起维修 徐满柑称宏业回复是获“旧法团”同意

徐𣗊柑称,现任新管委会曾询问能否在前一工程完工后才展开下一工程,但宏业回复称工程规划已由上届管委会与工程顾问商讨并同意,若按一期一期做恐导致延误,而且分期亦可能引致额外费用,包括保证金及保险相关安排。

徐又指,宏业除了谈及金钱外,亦提到搭棚及工人安排,认为工人熟练,若第一期完成后下一期会由同一批工人承接。他引述宏业当时称“未必请得设工人”。

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第十二届管理委员会主席徐满柑。(黄伟民摄)

同意宏业没妥善处理居民忧虑 徐满柑被问是否不了了之:争取不了

被问及旧法团是否同意有关分期做法,徐𣗊柑承认未有翻查具体纪录,但称有“Master Plan”。针对为何未能以合约所载分期内容向宏业作出更深入质询,徐表示当时未能分析得如此细致,同意宏业一直未有妥善处理居民忧虑;被问是否不了了之?徐指,最后争取不了。

翻查拆棚时间安排资料,第一期(宏昌阁、宏盛阁及宏志阁)原预计今年3至4月拆棚;第二期(宏新阁、宏建阁及宏泰阁)预计于今年4至5月拆棚;第三期(宏仁阁及宏道阁)则预计于今年4至6月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