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涉载客时自渎 事主靠前观察 见被告一手揸軚一手拿下体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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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涉驾车接载女乘客时一手揸軚盘,一手自渎,被控1项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罪。案件今(2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事主X出庭作供指,她当日乘被告的的往养和医院,期间感到晕车,向前望见司机疑在自渎。她初时也怀疑看错,并觉得:“无理由光天化日咁ridiculous(荒谬)”。未几她觉司机疑再度自渎,即靠前观察,见到司机:“一手揸軚盘,一手揸阳具”,并正在勃起和自渎。她指警员到场也疑她看错是手指公,辩方则指被告在抓痒,但事主坚持其说法属实。

控方举证完毕,裁判官高伟雄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被告预料会出庭作供,亦会传召医生作辩方证人。

被告吴咏文,57岁,的士司机,亦任辅警,被控于2025年9月1日,在港岛跑马地马场外,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部分的身体即阴茎。

被告吴咏文否认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资料图片/陈晓欣摄)

事主X称觉被告的车残旧有热气

事主X今在屏风后作供指,在2025年9月1日的早上,她在环球大厦上车,乘坐由被告驾驶的的士,目的地是养和医院。X形容,该辆的士较为残旧,她感受不到车内有冷气,于是问被告是否没有冷气。被告回应说有冷气,但他开了车窗,因为:“想要啲鲜风。”X即回应他说:“鲜风就无啦,热气就有。”

X称初见被告自渎以为看错

X其后低下头看电话,但有感车辆好“擢(chok)”及晕车,因此望向前方,发觉被告似乎在自渎。她当时怀疑自己看错,又觉得:“光天化日太离谱”、“无理由光天化日咁ridiculous(荒谬)”,其后被告停下动作,故她当刻没有报警。

觉司机再自渎即靠前观察

X称车辆驶至铜锣湾时代广场附近,被告似乎又开始自渎,她于是靠前观察,看到被告一手握住軚盘,一手握著阳具,正在勃起及自渎。她当时有想过用手机拍摄或报警,在考虑安全问题后,决定报警。车辆其后在奕荫街停下,X支付车资后下车。此时军装警到达,她于是向他们交代事件。

警曾质疑X会否看错是手指公

X忆述,其后警察质疑,因被告当时穿著沙滩裤,其实无法把阳具从裤中掏出,X反驳指:“沙滩裤仲容易拎出嚟,牛仔裤反而有机会棘住。”警察又问她会否是看错是手指公,X称:“我唔会咁大个人连手指公同阳具都分唔到啰!”

被告上警车前曾指X睇错

X又表示,警方其后带走被告,惟被告上警车前“好凶猛”,又目露凶光,对X说:“你睇错啦!”X在庭上强调:“我100%无睇错!佢上下摇动,唔系搲痕!呢个系自渎行为!”

X同意被告开始时无异样

辩方盘问下,X同意被告一开始并无异样,她第一次看向被告时,只看到被告向上向下的手势,故质疑自己看错。她在第二次看向被告时,就能看清楚他当时握住阳具。

认报警时无用自渎字眼

X在盘问下确认,在她报警后,被告便停止自渎。她在报警当刻,并未有提及被告有自渎,而是以猥亵行为代替,亦有提及“好似”等的字眼,指被告“好似有啲嘢伸左出嚟”。X解释,当时遭被告的行为吓倒,不清楚报案要如此仔细,觉得猥亵行为已足以形容。

辩方指被告只是用左手抓痒

辩方指出,被告在的士并没有露出阳具,亦从未有自渎。在案发时,他其实用左手抓痒。指X录取口供及庭上作供均有夸大,X不同意。

案件编号:ESCC326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