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涉载客自渎 辩称患湿疹转季会痕痒 内裤有钮阳具不易露
曾任辅警的的士司机,涉接载女乘客时露阳具自渎案续审,被告今午(22日)出庭自辩称,他患湿疹约30年,每逢转季都会痕。案发当天穿短裤,其外裤的裆部没有开口,内裤中间有钮扣,除非把内外裤脱下至大腿中间,否则不可能露出阳具,强调他当天没有自渎亦没有露下体。他亦传召曾为他诊症的医生作供,医生指被告两边大腿脾罅及阴囊位置都患有湿疹,认为病人会感痕痒。裁判官高伟雄把案押后至5月14日裁决,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吴咏文(57岁,的士司机)被控于2025年9月1日,在港岛跑马地马场外,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部分的身体即阴茎。
因涉本案被要求辞任辅警
被告自辩时提及,他现年58岁,中五毕业,已驾驶的士17年。在1991年起,他加入辅助警察队,至2026年3月,他因退休年龄及有案在身,于是不获续约,要求他自行递信离职。
强调无自渎无露阳具
就事主指称被告驾驶很“擢”,被告称当时途经坚拿道天桥,路面多驳口位,凹凸不平,可能会令事主误以为是车辆摇晃。他强调当时无自渎,更没有暴露阳具。
内裤有钮阳具不易外露
辩方指,被告当时身穿短裤及短袖上衣,外裤的裆部没有开口,而内裤中间有钮扣。被告同意此为当日穿著,并解释指,除非他把内外裤脱下至大腿中间位置,否则他不可能外露阳具。
以为事主对行车安全有疑虑
就事主曾在车上报警,被告称他当时听到事主打电话,提及其车牌等资料及“unsafe”的字眼,以为事主对行车安全有疑虑,遂察看车辆的性能有没有出现问题。辩方指出,在报案的录音中,听到被告曾称:“我等埋佢啦咁。”被告解释,因为得悉事主已报警,为了让她安心,故表示会等待警方到场处理。
会面录影曾称或不为意曾抓痒
被告曾就本案进行录影会面,就事主指控他手握阳具上下套弄,被告称,估计他曾把双手垂下,放在波棍上,或在不为意的情况下曾抓痒,则有机会与女乘客所述的情况吻合。被告又指当时是警方要求他估计,故他尝试推断原因。
患湿疹30年每逢转季都痕
被告又称,他患有湿疹30年,每逢转季都会感到痕痒。自1998年起,他曾就此多次向医生求医,会进食药物及使用药膏治疗。
医生认为病人应感到痕痒
辩方另传召医生罗君葆作供,他自1979年起行医。他指被告两边大腿脾罅及阴囊位置都有湿疹,就其观察,病人应感到痕痒,否则患处上不会出现抓痕。他一般会就此病症会处方类固醇,或抗组织胺的药物。罗医生称,湿疹与性功能无关。
辩方质疑事主夸大说法
控方结案陈词指,事主与被告无仇无怨,没有动机要诬蔑被告。辩方则指,事主在报案时没有提及过见到被告自渎,在庭上则表示当时见到,质疑她夸大说法来增强可信性,认为其证供不可靠及不可信。如被告当天有自渎,则要脱下裤子及露出屁股,在场警员未有见到被告衣衫不整。
案件编号:ESCC326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