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周四起公众地方禁管有另类烟 林文健不认同减旅客访港意欲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本周四(4月30日)起,任何人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及草本烟)。对于有关措施可能影响旅客来港意欲的意见,卫生署署长林文健今日(4月26日)在电台节目回应,将在机场及各口岸跨部门合作做大型宣传,并与大陆媒体、旅监局及旅发局合作宣传,他预计内地五一黄金周旅客数字仍然火热,“相信旅客唔会为吸食另类烟草产品或吸烟嚟旅游”。
为加强控烟,由4月30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和草本烟,即使只随身携带亦属违法。(郑子峰摄)
指控烟措施为保障市民健康
根据法例,如管有少量相关产品(即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用物质或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会被定额罚款3000元;如管有多于上述数量,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林文健指出,政府自2022年起已禁止入口及制造另类烟草产品,现时是完善措施,保障市民健康。他强调相关产品本身含有尼古丁等有害物质,亦有二手烟效果,因此当局希望扩大措施,希望杜绝吸烟势头,否则过往控烟成果或会付诸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