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员涉捅穿囚友直肠 事主称明囚友无力阻止 亦有被告曾致歉
惩教二级助理在西贡壁屋惩教所,用地拖棍向一名18岁囚友“捅肛”,至其直肠穿洞。3名身在现场囚友,及一名被指知情不报的惩教员涉案受审,事主今(30日)续在区域法院接受辩方盘问,并透露其中一名囚友被告曾向他表示,因无能力保护事主及阻止事件发生感歉意,故事主并没有怪他,又指该囚人当晚亦一直有照顾他,且未跟指示,提早按钟求送事主入院。另有律师质疑事主受袭时并无大叫,事主冷静反问:“一个人被捅肛,有无机会唔大嗌?”案下周二续审。
4名受审被告包括一名惩教助理及3名囚友
现受审的4名被告,包括郭绍辉(55岁,退休一级惩教助理),他被控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指他于2023年12月26日与2024年1月17日之间,明知二级惩教助理谭力翀袭击赵姓事主,但没有举报。
另3名被告:李梓睿(19岁,无业)、李宇轩(19岁,无业)及林承蔚(20岁,无业),案发时均为在囚人士,他们被控一项有意图而造成身体受严重伤害,指他们于2023年12月26日,有份在壁屋惩教所B座1楼B3-A活动室外楼梯袭击赵姓事主。
律师质疑地拖棍上没有血
代表被告李宇轩的大律师在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片段,见李宇轩把地拖棍放入垃圾袋中。律师质疑,李宇轩手持的地拖棍上没有血和粪便,事主同意。法官姚勋智却质疑有机会是光线影响,片段中似乎见到该棍子的顶部“有啲嘢”,惟可待稍后陈词再处理。
囚犯不从指令有会被罚入水饭房
代表被告林承蔚的大律师则指,院所内的工具损坏及弃置,有既定的处理程序,;土囚人士须按照职员指示,若不遵从,有机会被罚入“水饭房(单独囚禁)”,故即使囚犯不想,亦会遵从,事主同意。
事主称林当晚有帮助及照动他
事主又称,当天被捅肛后,他先返回囚室休息,林其后到达,并一直有帮助和照顾他,包括扶他上厕所及递纸巾,知道他无法排尿,亦有尝试帮助,但不成功。
事主明林无能力阻止事件并无怪他
事主在盘问下同意,林曾对他说,因能力有限,无法保护事主,故感到抱歉。事主称他知道林只是根据谭的指示入房,并无参与袭击,他亦了解林的位置及有其难处,故没有责怪林。事主又称,相信林从未同意袭击事件的发生,惟因为林的能力有限,故未能阻止事件。
林曾违抗谭的指示提前按钟
林的代表大律师指出,案发当日,事主先返回囚室休息,林随后返回。期间林在囚室外撞到谭,谭当时要求他晚上9点前都不要按钟。惟最后林在晚上7点半按警钟,其实是违抗了谭的命令,事主同意,亦表示无法肯定在谭对他施袭时,林是否在现场。
律师质疑事主当时并无大叫
被告郭绍辉的代表律师续盘问事主,质疑他早前作供时称,在案发时大叫,“成栋楼都听到”的说法,指出当时他其实没有大叫。事主否认,其后平静地回应:“我可唔可以问一个问题?一个人被捅肛,有无机会唔大嗌?”
施袭的惩教助理已认罪
本案另外两名被告谭力翀(33岁,二级惩教助理),及何力桓(20岁,无业)早前已认罪,谭承认1项有意图而造成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及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何则认一项蓄意伤人罪。
案件编号:DCCC10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