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定最低工资今日起生效 每小时加至43.1元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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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公布,由今日起,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每小时42.1元,调升至43.1元。

另外,《雇佣条例》规定雇主须记录雇员于工资期内总工作时数的每月金额上限,亦自今日起,由每月17,200元,提高至17,600元,以配合新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实施。

当个别工资期须支付予雇员的工资少于每月17,600元,雇主须备存雇员于该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纪录。

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今日起加至每小时43.1元。(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