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外籍女生未获博士学位 觉被歧视求覆核 官拒处理
香港大学药剂学系外籍博士生,疑不满港大拒绝颁授哲学博士学位,她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质疑其指导导师得知她怀孕后歧视她,要求推翻论文考评委员会的决定。法官高浩文今(26日)拒绝批许可,并在判辞指,本案涉及学术表现评价,不可司法覆核,又指申请人的研究数据的可信度,确受到其导师和考官质疑,遂驳回其申请,但因同情申请人无需她承担讼费。
申请人为Begum Musammat Kulsuma,答辩人为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根据资料,申请人曾在孟加拉的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取得学位。
申请人修读3年制博士课程
判辞指,申请人在2020年在香港大学药理及药剂学系攻读全日制哲学博士(PhD)课程,其指导导师为汪玉教授(Professor Wang Yu),课程原定3年完成。
教授指申请人研究数据有问题
在2023年9月,申请人向教授表示会为迟交论文申请宽限期,汪在11月中收到草稿后,认为申请人的论文的研究数据有问题,不能通过PhD考核,并建议她转以哲学硕士(MPhil)候选人身份毕业。申请人未有正面回复,仅称她会继续搜集数据。
汪曾著申请人考虑是否能同时照顾幼儿
及至2024年1月底,申请人在向汪表示,她差不多完成论文,并提到她刚诞下男婴。汪透过电邮恭喜申请人之余,著申请人想想:“有无人可以在3年内完成PhD,同时照顾两名幼儿?”汪称转以MPhil候选人身份毕业是最好的决定,总比退学好。
申请人被质疑数据造假兼质素差
申请人形容,汪在这封电邮态度突变。翌月,汪收到申请人的第3稿论文,汪斥数据造假兼质素差。申请人则回复她会延迟1年交论文,并称她已经有1个哲学硕士和硕士学位,再拿1个哲学硕士对她日后回到自己国家工作无用处。
考评委员会裁定申请人口试不及格
申请人最终在2025年5月递交其论文,论文考评委员会同年10月裁定申请人口试不及格,建议在申请人于3个月内完成所有建议的修订,便可获颁授MPhil学位。
申请人认为考评员有偏见
申请人其后向港大投诉由汪教授挑选的考评员可能有偏见,并质疑评估不公。港大调查后认为,没证供显示评核结果与汪教授及考评员之间的“密切专业联系”有关。
司法覆核不能挑战学术优劣争议
法官高浩文指,原则上任何针对学术判断优劣的挑战,均不可透过司法覆核处理,某个决定的程序公平性或合理性则可被覆核。
本案涉及学术及科学决定
法官认为,本案是挑战论文考评委员会(TEC)对申请人的博士论文及口试质素的决定,当中牵涉的学术及科学评价应由TEC决定,而非法庭。本覆核除了影响申请人之外,对公众利益无影响。
申请人未向平等机会事务组投诉
法官指,申请人诉诸司法覆核前,应先用尽其他上诉程序,正如港大一方指,申请人尚未循《性别歧视条例》兴讼,亦未向香港大学平等机会事务组投诉。
其他考官亦认为研究数据不可信
就申请人质疑汪得知她生育后态度大转变,涉嫌歧视。法官就指,汪早在2023年已对申请人的研究数据的准确度表示质疑,其他评核论文的考官亦觉研究数据不可信。此外,校方的调查小组亦认为,汪是考虑到申请人兼顾学业和家庭的困境,才建议她转以MPhil候选人身份毕业。
同情申请人身兼母亲及研究生有困难
法官最终拒绝批出司法覆核许可,称取得博士学位的过程绝不容易,他同情申请人身兼母亲和博士研究生的困难,她即使多次延期仍未如愿获颁博士学位,确实令人遗憾。法官未下令申请人支付讼费。
案件编号:HCAL 24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