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老师涉性侵女生5年 事主指性接触变日常 被告甚至不问意愿
化学老师涉性侵女生5年案续审,现已21岁的女事主,今(12日)续在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作供,她提到所读中学的储物室及化学室,均是他与被告私会的地方,与被告相处的5年间,至后期口交等性接触已变得日常,次数亦频繁,被告甚至不会问她意见,即使问亦未必会尊重她,她有时会以拖拉来表示抗拒,有次她真的发脾气,被告最终自渎解决。事主又称,当时觉得一下子拒绝被告太残忍,但保持有性接触的朋友关系又很痛苦,并认为被告破坏了她的校园生活。
被告郑汉斯(30岁,教师)被控9项非礼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于粉岭中心停车场、元朗某住宅、元朗某地方及香港某学校,九度非礼年龄为14至19岁的X。
曾问被告可否不用口
X继续作供指,她曾在被告家留宿,翌日起床后,被告向她表示:“阿妹你好耐无帮我用口啦?”她称当时心想:“可唔可以唔用口,用手都得呱?”最终她先是为被告口交,在射精时则转为手淫。
被告叫走女同学制造独处机会
在2023年8月,X、被告及另一位女同学回校上课。X称,被告下课后会叫该女同学先走,剩下他俩独处。X形容,该化学室没有冷气,她和被告都很热。被告会跟她有揽和亲吻等亲密行为,亦会要她手淫和口交。X称,被告会捉住她的手为他手淫,她称“无理由一支箭跑走”,但会以拖拖拉拉来表示不情愿。她强调,被告没有询问过其意愿。
X曾以拖拉来表示抗拒
在2023年8月,X约被告食米线,该时段较多人,二人改为外卖,并一起在被告的车上进餐。其后被告驾车至灯光昏暗的偏僻地,要求她到后座吃饭,然后要求事主手淫及口交。她虽然不愿意,但未有表露,仅以拖拖拉来表抗拒。
发脾气表达不满 被告改为自渎
至2024年6月6日,被告约X到元朗形点商场,其后再度驾车至某偏僻地,被告要求X为他手淫。起初X有照办,惟其后她少有地发脾气表达不满,亦有松开手,后来被告改为在车上自渎。
中学毕业是个解脱
X曾就与被告的关系与朋友诉苦。至2024年6月尾,她认识了男友Y,并与他倾诉与被告的感情瓜葛,指二人以兄妹相称,被告又对她有恋爱投射,令她很困扰。X在男友建议下,向风雨兰求助。X又补充指中学毕业对她而言是个解脱。
觉一下子拒绝对被告太残忍
控方另引述讯息记录指,X曾尝试与被告划清界线,指二人的关系:“Just兄妹,好纯粹,无其他。”又称不想再与被告有性接触。X称,她觉得一下子拒绝被告太残忍,但保持有性的朋友关系亦又很痛苦,故以兄妹的称呼来维持表面的和平。X称,曾对此感到愤怨,觉得被告破坏了她的校园生活。
后期性接触变日常化
X在盘问下同意,当时以迎合、顺从及配合的方式来应对被告。至案发后期,因二人的性接触变得日常化,次数亦频繁,被告甚至不会问她意见,即使有问,亦未必会尊重她的想法。
认曾向被告发讯息称爱你及想你
辩方指出,二人常以Snapchat沟通,X不时会向被告发送有样子,配有心心及“I love you”字眼的贴图,X否认,但同意曾对被告说过“I love you(我爱你)”和“I miss you(我想你)”,被告亦有回应。
曾想与男同学交往隔绝被告
X在盘问下供称,在2023年年底,曾与一名男同学交往。在该段时间内,被告与她没有任何身体接触,关系亦一度跌至冰点。辩方指,X曾致电被告,问他:“会唔会觉得我对你唔住?”X称没有印象,她当时想开展新关系,故与男同学交往,希望以此隔绝被告。
案件编号:DCCC88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