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居民拟入禀土审促开业主大会 称未接合安通知交签名核实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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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有业主联署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政府委任的宏福苑法团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延期遭土地审裁处驳回,今日(13日)是举行业主大会死线,合安称正核实居民身份,筹备召开业主大会。

行会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业主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颁令,或重新收集5%联署,要求合安召开业主大会,惟做法费时,届时政府收购宏福苑业权后,可介入业主大会,“如果政府收购七成至八成业权,就系政府话事”。至少两名居民向《香港01》表示,未接获合安通知提交签名样本等作核实,对未有按时开会感到失望,正考虑入禀法庭处理。

大埔宏福苑上年11月26日发生五级火后,政府委任“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法团管理人。(资料图片 / 梁鹏威摄)

今日是召开业主大会的死线,合安表示正积极筹备大会,现已取得不少于5%的联署业主资料,并通知其尽快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签名样本,确认签署有效性,同时在物色合适的大会场地。民政事务总署亦指,联同地区民政事务处继续向合安提供适切的协助。

大状称政府收购业权后可介入业主大会

若合安未能按时召开业主大会,将会如何处理?汤家骅表示,虽然合安由政府委任,但按公契其服务对象是宏福苑居民。若合安不举行业主大会,涉违反《建筑物管理条例》,但不涉及刑事罪行,业主可循民事途径处理。

他称业主有三个处理方法,第一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颁令,要求合安召开业主大会,惟由于已过开会期限,届时或无法通过具法律效力的动议;第二是再次收集5%业主联署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惟做法费时,加上政府收购业权后“有得say”,有权以业主身份介入大会,“如果政府收购七成至八成业权,就系政府话事”。

行会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资料图片)

理论上可申请解散管委会 惟短期内无法开大会

第三个方法,他确认理论上业主可按《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1条申请解散管委会、即合安,并委任一名管理人,惟意味短期内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与此同时,作为“系铃人”的政府亦有权辞退合安,惟政府委任合安的目的在于处理验收、补偿等问题,而非单单召开业主大会。

居民忧拖延8月底仍未开会

合安指已要求联署业主提交资料核实身份,惟有份联署的宏盛阁居民何女士称,至今未获合安接洽,她批评合安无视法庭决定,一直拖延并拒绝召开业主大会,做法荒谬。

她盼透过业主大会与街坊交流想法,包括其最关注的原址重建议程,惟忧虑业主大会遭拖延至8月31日、即销售业权期限仍未召开,“始终有唔清晰嘅时候,好多嘢街坊点去拣啫?我哋真系唔系买一棵菜、一棵葱。”她表示,正与街坊商讨入禀土地审裁处,但不讳言要考虑国安因素,“而家都要小心少少”。何又认同解散合安,并希望由居民选出管理人,接手处理宏福苑事务,但明白此非容易之举。

大埔宏福苑大火后,其中宏新阁21至31楼居民4月22日分批回家执拾物品。(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居民感失望 称宏福苑旁学校可用作业主大会

宏泰阁居民叶家驹同称,未接获合安通知需要提交签名样本作核实,又称对合安未能按时召开业主大会感到失望,批评其用“拖字诀”。他称不解合安物色场地的困难,举例宏福苑旁的大埔浸信会公立学校已停用,理应可容纳业主大会人数。他同说,正与法律团队研究入禀土地审裁处,坦言不想做“难堪”的事,因《条例》本身缺乏约束力。

被问会否担心政府收购业权后,或以较大业权份额介入业主大会?叶称仅希望透过大会促进居民和合安的双向沟通,包括要求合安交代屋苑与工程顾问鸿毅、承建商宏业是否已解约?宏福苑大维修期间承保的5份保险细则为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