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主任发电邮指警说谎被革职 官认为未属过份严苛 裁覆核败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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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时任法庭检控主任黄华芬,被指在2019年发电邮指警方说谎,翌年再发电邮,呼吁他人参与六四集会。黄经纪律聆讯被裁定行为失当,遭公务员事务局革职,失去30多年的退休金。黄不服决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30日)颁判辞,指两封电邮会被视为影响黄履行其职责,而黄在工作上需和警方紧密合作,但电邮内容令他“陷入尴尬境地”,局方认为黄未有尊重公务员需政治中立等核心价值,其行为失当属最严重类别。法官认为局方因而判黄革职不属严苛,因此裁定黄败诉。

申请人为黄华芬,答辩人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检控主任黄华芬认为纪律聆讯存在偏颇,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被裁定败诉。(资料图片)

黄于2019及2020年发出两个电邮后被革职

判辞透露,黄于2019年9月透过律政司电邮帐户,以“法庭检控主任会”主席名义,向所律政司全部职员发送电邮(下称首封电邮),内容指数名公众人物于同年8月30日被捕,而警方就著拘捕的动机说谎。此外,黄于2020年6月4日向所有检控主任发送电邮(下称第二封电邮),称:“今晚有其他更有意义的事做吗?希望那时我们做相同的事情。”第二封电邮被指煽惑他人,参加因疫情而被禁止的集会。

经纪律聆讯后,聆讯的委员会裁定黄两项行为失当成立,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根据纪律聆讯的裁定,把黄革职,黄并失去退休金。

黄争议发电邮时并非在屐行职责

黄提出多项上诉理据,包括他于午饭时间发送两个电邮,当时并非在履行职责。法官同意局方陈词,指行为失当不必和公务员的工作或职务相关。同时,局方认为黄以检控主任的身份发送电邮,亦属合理裁定。

黄工作上需和警方有紧密合作

法官亦指,两封电邮会被视为影响黄恰当地履行其职责。黄在工作上和警方紧密合作,但首封电邮内容令他“陷入尴尬境地”。至于第二封电邮内容,法官认为黄故意写得隐晦,但其用意清晰,事实上该内容亦引起黄的同事和媒体关注,质疑黄是邀请同事参加被禁止的活动。法官指,纪律聆讯的委员会有权裁定,两封电邮违反《公务员守则》和《检控守则》。

黄发出电邮未提供具体证据

黄亦指,首封电邮的内容真实,并非没有根据的指控。惟法官引述纪律聆讯的文件,指黄需就电邮提供具体证据。惟法官指,黄未有提供具体证据,并在此情况下发送电邮予律政司所有员工,包括律政司司长。同时,纪律聆讯的委会员亦考虑,黄的指控是基于他在社交聚会中,听到他人的说法,但告知他的人和事件没有直接关连,委会会因此裁定,黄作出没有根据的指控。

官认同黄未尊重公务员核心价值

此外,黄指革职决定不合理。法官指,公务员事务局考虑两封电邮反映黄未有充分尊重《公务员守则》所列的核心价值,即公务员需正直、公正、政治中立和保持专业。首封电邮会被视为黄履行职责时,损害维持公正和政治中立的原则;至于第二封电邮则在敏感时间发出,会被视为煽惑他人参加因疫情而被禁止的集会,并予人印象检控主任有强烈政治立场。而两封电邮引来投诉,质疑检控和司法制度的中立性。同时,黄在纪律聆讯不认罪,没有显示悔意。

官认为革职不属严苛

在此情况下,公务员事务局认为黄的行为失当属最严重的类别,判处革职才可反映其严重性,以达致阻碍效果。法官认为,判处革职不属严苛,局方的决定并非不合理。法官因此裁定黄败诉,并颁布他支付局方的讼费。

案件编号:HCAL9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