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涉1日内在旺角13度偷拍 准1千元保释至9月再讯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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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员涉在去年1月,在旺角中心等地方,多次偷拍多名女子的裙底,被控13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案件(WKCC3194/2026)今(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陈慧敏把案件押后至9月1日再讯。被告准以1000元现金保释,期间须遵守保释条件。

被告李荣臻(34岁,送货员)被控13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控罪指,他在2025年1月11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688号旺角中心一期外及香港某处,13度拍摄不知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而拍摄情况是若非遭拍摄,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及他是为了性目的(或)不诚实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为,及不理会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为是否获得该女子X同意。

被告李荣臻旺角中心等地方多次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