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涉回理大偷拍女生如厕 控方同意准守行为 官指被告好好彩
毕业于理的工程师,涉回母校的女厕,用手机从厕格上方偷拍女生如厕。他被捕后称因一时冲动犯案,并称已删除照片。工程师被控1项窥淫罪,案件今(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控方指,欲以签保守行为处理案件,获裁判官陈志辉批准。陈官指,被告是“好好彩”,因此类案件一般不会以签保形式处理,又谓:“唔知基于咩原因控方畀你签保。”明言若被告再犯,必然判监,遂准被告自签1500元及守行为36个月。
被告李卓彦(26岁,工程师)被控一项窥淫罪,指他于去年4月11日在香港九龙油麻地育才道11号,香港理工大学B座3楼女厕内,暗中拍摄女子X。
被告李卓彦涉在理大女厕偷拍,获准签保守行为。(陈蓉摄)
被告李卓彦回到他的母校理工大学的女厕涉偷拍。(资料图片)
官提被告若有问题要求助
陈官指,被告是“好好彩”,因此类案件一般不会以签保形式处理,又称:“唔知基于咩原因控方畀你签保。”如被告有其他问题,可寻求医生的帮助,再犯必然会判监。
被告是该校毕业生
案情指,被告是该校毕业生,事主则是学生,二人互不相识。案发时,事主进入女厕如厕,发现厕格上方有手机镜头并指向她,她即大叫并跑出厕所,但未见有人,最后于楼梯找到被告。被告当时不断道歉及删除了照片,事主抄下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并于同日报警。
被告称一时冲动犯案已感后悔
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当天因一时冲动犯案,已感到后悔及删除了照片。闭路电视摄得当天的案发经过,有关记录亦显示有同名人士在当天登记进入校园。
案件编号:KCCC 31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