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保安收住户发现的猫只 称嫌麻烦当垃圾扔丢 认虐畜还押候判
私楼大厦保安收到住户在家发现的不明猫只,声称嫌麻烦兼不知如何处理,涉把猫放入袋当垃圾扔掉。猫主实为同层住户,经追查后发现与保安有关,惟已无法找回失猫。保安员今(1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1项残酷对待动物罪(KTCC 217/2026),裁判官刘淑娴指控罪最高刑罚可达20万元及监禁3年,要求控辩双方提供案例协助法庭,押后至7月30日判刑索取背景报告,被告还押。
被告巢永乐(62岁,保安员)被控于牛头角利基大厦D座9楼及地下垃圾站内,残酷地虐待,或因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某种作为而导致一只猫受到不必要痛苦。
猫主在邻居相助后发现猫曾入同层单位
案情指,被告是利基大厦的夜更保安,猫主是9楼的住户。猫主在8月7日下班回家后,获家人告知其猫儿不见了。猫主相信猫儿趁家人出门扔垃圾时溜走,猫主遂张贴寻猫启示。数日后,猫主的一名邻居翻查闭路电视,发现事主的猫应曾走入同层另一个单位。
被告同层一单位时手持打结胶袋
片段显示,被告进入单位不久后步出,没有向同层住户问有否失猫,他手持一个打了结的黑色胶袋入䢂。猫主其后与保安主管交涉,惟得悉被告已经离职,遂报警处理。
被告称觉麻烦又不知如何处理
被告受查时称,当晚9楼住户求助称有猫入了屋,被告称已问过其他住户但无人认领,他遂用两个胶袋载住猫儿掉入垃圾站的垃圾桶,他称当时猫儿未死,但没有反应。被告其后承认:“我系觉得好麻烦又唔知点处理好。”故他把猫扔到垃圾桶,他指垃圾桶没盖,但垃圾已清理,已经找不回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