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击港队前代表招文韬为赚钱 开户供人洗黑钱逾千万 囚41月2周
剑击港队前代表招文韬,疑为想赚快钱,应网上广告要求,为他人开户以供他人的公司做生意,并称可分一分佣金,惟其户口却被用作收取电骗骗款,招的户口曾被用以清洗逾1千万元。招今(2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5项洗黑钱罪(DCCC12/2025),暂委法官余俊翔判刑时指,被告的行为对社会造成极深的祸害,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他对案件知情,但他虽曾怀疑,却为报酬无视违法风险,近年涉及傀儡户口的诈骗金额高达8亿,加刑25%,判囚41个月2星期。
承认5户口洗逾1060万
被告招文韬(26岁,学生),在2015至2024年曾任剑击港队代表。他承认5项洗黑钱罪,指他于2021年8月4日至28日,在香港,连同身份不明的人,收取5笔分别存于汇立银行、天星银行、MOX银行、蚂蚁银行及理慧银行共约1060万元的款项,全部或部份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些财产。被告另有一项涉款38.2万的洗黑钱罪,则获法庭存档。
两名事主遭电骗失566及256万
案情指,有骗徒假扮内地官员,讹称他人参与诈骗活动、清洗黑钱。两名事主感害怕受骗,依指示把储蓄存入指定银行户口。他们的资金转出至其他帐户,最终二人意识到受骗报警。两名事主分别被骗取约566万及256.7万。
两事主的212万曾被存取于被告的4个户口
另外,被告在2021年7月25日起成立了多个银行户口,报称用作储蓄用途。自同年8月10日起,上述户口有大量存款、转帐及提款记录,两名事主约212万元的骗款,曾存入被告4个户口。但被告开设的户口在控罪期内清金额达1060万。
被告在体院收入只有5.7万
根据税务局记录,被告在2020/21及2022/23两个年度,均没有提交报税表及缴税。香港体育学院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支付被告薪金总额约为5.7万元。
求情指被告剑击成绩卓越
控方指,被告现年26岁,在港出生,学历至大学程度。在2015至2024年曾任剑击港队代表,在剑击方面有卓越成就,曾任兼职教练,月入4至5千元。
争议洗黑钱罪行有下滑趋势
官引述辩方书面求情指,被告未有就此获得报酬,又指洗黑钱罪行近来有下滑趋势。但法官指被告在求情信称因经济原因犯案,而且尚有4千多元留在被告户口,质疑辩方说法。
被告曾怀疑但想赚快钱
官续指,被告的父母及剑击界别人士有为被告撰写求情信,指被告是在Telegram看到赚快钱的广告,称只需要提供帐户予公司做生意,就可获得生意额一成作报酬。当时他有怀疑,但是仍想赚快钱。
官指涉案时间短但所涉金额庞大
官续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仅提供帐户,对涉案行为不知情,现时已感到后悔。法官认为,本案涉案时间短,但金额庞大,案情严重,已知的两名受害人被骗金额达8百多万,经被告帐户处理的亦有200多万。
斥被告行为对社会造成极深的祸害
官强调,被告的行为对社会造成极深的祸害,若然他没有借出户口,骗徒亦不能成事。虽然没有证据显示被告知情及涉及国际元素,但被告一开始已有怀疑,却为了报酬,无视显然易见的违法风险,斥其行为自私及轻率,判刑须具阻吓性,且本港近年涉及傀儡户口的诈骗金额高达8亿,对社会祸害严重,考虑到此类罪行有下滑趋势,加刑25%。总刑期为41个月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