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中港城厕格写煽动字句 官指或受虚假资讯误导 判感化罚款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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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涉在中港城的男厕厕格内写上煽动字句,被控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WKCC3238/2025),他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12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总裁判官苏惠德指,被告犯案手法的传播力较网络传播的影响性低,接受被告或受虚假资讯误导,酌情判他18个月感化令,及赔偿1500元,并向被告重申,言论自由要在合法的情况作出,望他谨记要奉公守法。

被告梁佳乐(19岁,案发时是一名暑期兼职文员),他被衣定1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及3项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指他在2025年7月17日至21日,在中港城第3座11楼一男厕的墙上,写上具煽动意图的内容,损毁属于中港城物业管理公司的墙壁。

被告梁佳乐(蓝衣)患有自闭症及解离症。(陈晓欣摄)

辩方指被告患自闭症及解离症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在涉案大厦11楼工作,他疑在同层男厕内写上煽动字句,而该男厕需要拍门咭或输入密码才能进入。国安处警员去年7月21日在男厕留守,见被告进入厕格后,听到马克笔书写声,待被告离开厕格后,发现该厕格出现煽动字句,即把被告拘捕。辩方审讯时指被告案发当时仅18岁,并患有自闭症及解离症。